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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二手房雙方都交稅

2006-08-31 17:28 來源:   我要糾錯 | 打印 | | |

  在日本,二手房交易買賣雙方都要交稅,賣方交的是轉讓所得稅和住民稅,買方交的是不動產取得稅。

  賣方交稅的課稅對象是銷售總額減去賣方昔日購進該房產時的價格和房產轉讓所需費用之后的利潤部分。賣方在買進該房產后持有該房產的時間越長,稅率越低。持有時間不足5年,出售時不僅要繳納相當于銷售利潤30%的所得稅,還要繳納9%的住民稅(相當于地方稅)。持有時間超過5年,則所得稅稅率降至15%,住民稅稅率降至5%;超過10年,則所得稅稅率降至10%, 住民稅稅率降至4%。

  如果賣的是自住住宅,無論持有時間是否超過5年,其銷售利潤在3000萬日元以內的部分不用繳納所得稅。如果賣方在出售舊房之后一年之內重新購買住房,購房之后可以申請退稅。

  不動產取得稅不僅針對二手房買主,也針對新房買主和自建房屋者。在日本,購買二手房或新房之后不久,你就會接到稅務部門寄來的“不動產取得稅”納稅通知單。稅率現為不動產購進價格的4%,如果是2006年3月底之前買進的房產,稅率為3%。

  在二手房買賣中,如房屋為木結構或用輕型建筑材料建造且房齡不超過20年,或為鋼架和鋼筋水泥結構且房齡不超過25年,室內面積大于50平方米小于200平方米,則買主最高可獲1200萬日元的不動產取得稅減免。此外,如欠有銀行購房貸款,不動產取得稅也可獲得一定比例的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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