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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未繳2007年車船稅的年底前補

2008-10-14 15:03 來源:?谑腥嗣裾W(wǎng)   我要糾錯 | 打印 | | |

  今年7月1日起,海南省車船稅實行保險機構代收代繳,目前進展順利。保險機構代收代繳車船稅基本做到了“見稅出單”。海南省地稅局通過媒體提醒,納稅人未繳納2007年度車船稅的,可在2008年12月31日前到主管地方稅務機關補繳稅款。

  據(jù)了解,各保險機構代收代繳的海南省機動車車船稅的征收標準為:大型客車每輛年稅額480元,中型客車每輛年稅額420元,小型客車每輛年稅額360元,微型客車每輛年稅額120元,載貨汽車自重每噸年稅額60元,三輪汽車、低速貨車自重每噸年稅額48元,專項作業(yè)車、輪式專用機械車自重每噸年稅額60元,摩托車每輛年稅額36元。

責任編輯:琪禾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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