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如何申請延期申報?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需辦理延期申報或報送的,須向主管稅務機關領取《延期申報申請審批表》(一式兩份),按要求填列并附送以下資料:① 申請延期申報的書面報告;② 地方稅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③ 最近一期的納稅申報表;④ 相關證明資料(如災情報告、公安機關出具的事故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要加蓋公章并注明“此件與原件相符”)。
?。?)主管稅務機關視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困難程度,按有關規(guī)定批準其延期申報或報送的期限,延期的期限一般在一個申報期限內(nèi),最長不超過3個月。
(3)延期申報或報送申請受理并審批后,主管稅務機關應通知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憑《受理回執(zhí)》領取延期申報批件。
?。?)經(jīng)核準延期辦理申報或報送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應當在納稅期內(nèi)按照上期實際繳納的稅額或者稅務機關核定的稅額預繳稅款,并在核準的延期內(nèi)辦理稅款結算。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未按規(guī)定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的,由主管稅務機關責令其限期改正,并依照《稅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條的規(guī)定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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