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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油、航空汽油、石腦油出口增值稅退稅再度叫停

2006-3-29 0:0  【 】【打印】【我要糾錯

  隨著近日我國提高了成品油價格,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昨天聯合出臺通知,決定自2006年3月14日起,暫停用汽油、航空汽油、石腦油的出口增值稅退稅政策,此舉意味著僅恢復兩個半月的退稅政策再次中止。

  據悉,為增加內地市場供應,減少石油出口,我國曾于2005年9月1日開始,中止汽油和石腦油分別享有的11%和13%的出口退稅,但因國有石油企業(yè)利潤減少,又于2006年1月1日起恢復汽油和石腦油的出口退稅。

  但在近日,這一退稅政策再度被叫停。記者查閱國家海關總署的統計數據發(fā)現,今年1-2月,盡管國家恢復了出口退稅,但前兩個月,我國汽油出口量為77.92萬噸,較上年同期下降7.2%;石腦油出口量為19.85萬噸,較上年同期下降21.3%.

  中央財經大學財政與公共管理學院副院長、財稅經濟研究所副所長劉桓認為,新政策將抑制出口,并有望達成遏制國內成品油價格瘋漲的目的。

  劉桓分析,目前我國能源緊張,約有30%的成品油依靠進口。新措施的出臺,可以很好地起到調節(jié)內外銷比例,提高對國內市場供給水平的作用。

  另外中國人民大學財稅系主任朱清教授也認為,新舉措表明了有關部門不鼓勵汽油類產品出口的態(tài)度,以及控制出口,抑制油價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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