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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成本與科斯定理成立的條件

來源: 編輯: 2003/11/27 10:46:01  字體:
  摘要:

  根據(jù)科斯定理,在產(chǎn)權明確界定,而且可以自由交換的條件下,如果產(chǎn)權交換的交易成本為零或很低,則產(chǎn)權的初始分配對資源的最優(yōu)配置沒有影響。由于在現(xiàn)實經(jīng)濟中,產(chǎn)權明晰且可自由交換通常可以實現(xiàn),因此交易成本為零(或很低)似乎就成了科斯定理能否成立的關鍵。

  本文通過對科斯定理的深入分析,證明了交易成本為零(或很低)僅僅能夠有助于科斯定理的成立,但不是科斯定理成立的必要或充分條件。本文進一步指出,在產(chǎn)權明晰且可自由交換通常可以實現(xiàn)的前提下,科斯定理能夠成立的必要或充分條件是產(chǎn)權交換對參與交換的各方均是“有利可圖”的。

  關鍵詞:制度經(jīng)濟學,科斯定理,交易成本,交換

  正文:

  科斯定理的主要原理來源于諾貝爾經(jīng)濟學獎得主R.科斯于1960年發(fā)表的論文《社會成本問題》(《法學與經(jīng)濟學雜志》1960年10月號),后由另一位諾貝爾經(jīng)濟學獎得主斯蒂格勒表達為科斯定理。由于科斯本人從未提出科斯定理的文字表述,因此對于科斯定理經(jīng)濟學家們有不同的表達方式。

  盡管如此,科斯定理的核心內容是眾所周知的。根據(jù)科斯定理,在產(chǎn)權明確界定,而且可以自由交換的條件下,如果產(chǎn)權交換的交易成本為零(或很低),則產(chǎn)權的初始分配對資源的最優(yōu)配置沒有影響。由于在現(xiàn)實經(jīng)濟中,產(chǎn)權明晰且可自由交換通??梢詫崿F(xiàn),因此交易成本為零(或很低)似乎就成了科斯定理能否成立的關鍵。

  但是,經(jīng)過對科斯定理的認真分析,我們就會發(fā)現(xiàn),交易成本為零(或很低)

  并不構成科斯定理成立的必要或充分條件。

  讓我們先來分析一個經(jīng)典例子。這里的例子取自波林斯基《法律學和經(jīng)濟學引論》,利特爾和勃朗出版社,波士頓,1983年版,第11-14頁,轉引自高鴻業(yè)《私有制、科斯定理和產(chǎn)權明晰化》,以下為高鴻業(yè)原文)。

  假設有一工廠,它的煙囪冒出的煙塵使得5戶居住于工廠附近的居民所洗曬的衣服受到損失,每戶的損失為75元,從而5戶損失的總額為375元。要想矯正這一受污染之害的狀態(tài),又假設只存在兩種治理的辦法:第一是在工廠的煙囪上安裝一個除塵器,其費用為150元;第二是給每戶提供一個烘干機,使它們不需要去曬衣服,烘干機的費用假設為每戶50元,因此第二種辦法的成本總和是250元。顯然,在這兩種解決辦法中,第一種是比較節(jié)約的,它的成本較低,代表最有效率的解決方案……

  按照科斯定理的含義,上述例子中,不論給予工廠以煙囪冒煙的權利,還是給予5戶居民曬衣服不受煙囪污染的權利(即上述的財產(chǎn)所有權的分配),只要工廠與5戶居民協(xié)商時其協(xié)商費用為零(即上述的交易費用為零),那末,私有制的市場機制(即私人之間自由進行交易)總是可以得到最有效率的結果(即采用安裝除塵器的辦法)。

  為什么如此?按照科斯等西方學者的解釋,如果把排放煙塵的財產(chǎn)所有權給予工廠,即工廠有權排放煙塵,那末,5戶居民便會聯(lián)合起來,共同給工廠義務安裝一架除塵器,因為,除塵器的費用低于5架烘干機,更低于曬衣所受到的煙塵之害(375元)。如果把曬衣服不受煙塵污染的產(chǎn)權給予5戶居民,那末,工廠便會自動地給自己安裝除塵器,因為,在居民具有不受污染之害的產(chǎn)權的條件下,工廠有責任解決污染問題,而在兩種解決辦法中,安裝除塵器的費用較低。

  實際上,在這個例子中,交易費用為零完全是不必要的假設。這一點是非常顯而易見的。為什么經(jīng)濟學家一再奢談“交易費用為零”,實在是令人大惑不解。

  對于以上這個例子,(一)如果工廠有權排放煙塵,只要5戶居民選擇除塵器的交易費用Ct1小于225元(375-150=225),選擇5架烘干機的交易費用Ct2小于125元(375-250=125),而且選擇除塵器的交易費用Ct1與選擇5架烘干機的交易費用Ct2之差小于100元(250-150=100),即,如果同時滿足以下條件Ct1〈225元Ct2〈125元Ct1-Ct2〈100元這5戶居民就會選擇除塵器。

  假設5戶居民選擇除塵器的交易費用Ct1是200元,選擇5架烘干機的交易費用Ct2是120元,這里Ct1和Ct2均小于225元,而且Ct1-Ct2=200-120=80〈100元,以上條件成立。

  那么5戶居民選擇除塵器的收益為:375-200-150=25元5戶居民選擇5架烘干機的收益為:375-250-120=5元

  因為5戶居民選擇除塵器的收益25元大于5戶居民選擇5架烘干機的收益5元,這5戶居民為了使自身的效用最大化,當然要選擇除塵器。如上所述,這個選擇是有效率的和最優(yōu)的。

  在這個例子中,交易成本并不為零,也不是非常低。實際上,與其它數(shù)值相比,交易成本還是相當高的。但是,這并不妨礙資源的最優(yōu)分配。

 ?。ǘ┰谏鲜隼又校僭O工廠煙囪不能冒煙,造成停產(chǎn)的損失為500元。

  如果居民有權不受煙塵污染,工廠就有三種選擇:

  1安裝除塵器;

  2買5架烘干機分別送給居民;

  3停產(chǎn),煙囪不冒煙。

  對于以上三種情況,其交易成本分別為C1,C2和C3.

  很顯然,只要同時滿足以下條件,工廠就會選擇最優(yōu)資源配置:安裝烘干機。

  即:C1〈500-150=350元C2〈500 - 250 = 250元C1-C2〈250-150 = 100元

  在這種情況下,交易成本為零(或很低)的假設也是不必要的。

  那么,在產(chǎn)權明晰且可以自由交換時,科斯定理成立的條件是什么呢?哪就是科斯本人在《社會成本問題》中反復強調過的,這種產(chǎn)權交易對交易各方來說是“有利可圖的”。除此之外,并不需要其他條件。

  為了使這個結論更加一般化,現(xiàn)在再來分析一下在《社會成本問題》的火車濺火星損害路邊居民的案例。在這個案例中,鐵路公司擁有合法權利經(jīng)營火車業(yè)務,但是在火車運行時,濺出的火星將會對路邊居民造成損害。科斯指出,如果火車有權濺出火星,則路邊居民可能會購買這一權利。其表現(xiàn)方式為付給鐵路公司一定數(shù)量的錢,要求它減少火星。如果鐵路公司公司拒絕減少火星,它就收不到這筆錢;反之,如果路邊居民有權要求火車不濺出火星,鐵路公司可能會付給居民一定數(shù)量的錢,購買濺火星的權利,以保證鐵路業(yè)務可以繼續(xù)進行。因此,科斯進一步指出,不管在初始狀態(tài)下產(chǎn)權如何分配,只要雙方產(chǎn)權已明確界定,并可以自由交換,在交易成本為零時,其最終結果都是有效率的。

  其實,即使在這個案例中,交易成本為零的假設也是不必要的。

  第一種情況,火車有權濺出火星。路邊居民通過支付給鐵路公司費用Cf,并承擔交易費用Ct,損失從開始的L下降到L*.那么在這一過程中,居民的總成本是Cf+Ct,總收益是L-L*,只要δL > Cf + Ct,這個交易對居民就是有利可圖的。

  同時,鐵路公司會用收到的錢Cf來改進火車設施,以減少火星。假設改進火車設施需要費用E.只要E>Cf,鐵路公司就會感到有利可圖。

  因此這個交易可以成立的條件就是:

  L-L* > Cf + Ct和E>Cf這兩個條件同時成立。

  這并不要求交易費用Ct等于零(或很低)。當然,交易費用較低有利于雙方達成交易。

  第二種情況,居民有權不讓火車濺出火星。鐵路公司支付給居民的費用F,并有交易費用T發(fā)生。通過購買濺出火星的權利,鐵路公司可獲利G.因此,當G>F+T時,這個交易對鐵路公司是有利可圖的。在居民方面,只要從鐵路公司的收入F大于火星造成的損失L*,也會感到有利可圖。

  所以,這個交易可以成立的條件就是:

  G>F+T和F > L*同時成立。

  綜上所述,只要1 L-L* > Cf + Ct

  2 E>Cf

  3 G>F+T

  4 F > L*

  同時成立,那么不論居民方面的交易成本Ct或者鐵路公司方面的交易成本T多么大,最終結果都是一樣的,即火車火星對居民的損害為L*.通過以上分析,很容易看出,對L*點的上下偏離都不能在不損害其中一方利益的同時來提高另一方的效用。因此,L*點是帕累托最優(yōu)的。

  簡言之,只要產(chǎn)權交易的利潤空間足夠大,無論交易成本多大,雙方都會進行交換,以最大化其自身的效用。交易成本為零(或很低)并不起決定性的作用。當交易成本較低時,雙方達成交易的可能性會提高。

  所以,在產(chǎn)權明晰且可以自由交換的前提下,科斯定理只要產(chǎn)權滿足交換的一般條件,即交易各方均有利可圖,即可成立。交易成本為零(或很低)并不是必要或充分條件。

  理解這一點,將極大地擴大科斯定理的應用范圍。在現(xiàn)實生活中,交易成本從不為零,有時還相當大。但是,這并未妨礙每一天都有成千上萬的交易在世界各地發(fā)生??扑苟ɡ響梅秶臄U大,也就是擴大了市場的邊界。自由經(jīng)濟的市場威力比我們絕大多數(shù)人(包括科斯)所認識到的還要大。

  結論:

  1、在產(chǎn)權明確界定而且可以自由交換時,如果這種產(chǎn)權交易對交易各方均是有利可圖的,科斯定理成立,即產(chǎn)權的初始分配不影響資源的最優(yōu)配置。

  2、交易成本為零(或很低)并不是科斯定理成立的必要或充分條件。較低的交易成本僅僅會有助于科斯定理的成立。

  3、科斯定理可以應用于交易成本為正的現(xiàn)實中,這將加深人們對市場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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