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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用唯物辯證法 科學提高審計質量

來源: 審計署·曹士新 編輯: 2005/10/11 09:09:27  字體:

  嚴謹細致,既是審計機關作風建設的要義,更是提高審計質量的前提。要嚴謹細致,必須提高審計人員的思維能力,改進審計人員思想方法。只有學會運用唯物辯證法,才能做到嚴謹細致,科學提高審計質量和水平。

  一、堅持發(fā)展的觀點,動態(tài)地看待審計質量問題

  辯證唯物主義告訴我們,運動是物質的根本屬性。經(jīng)過20多年的實踐,審計質量己覆蓋到編制審計實施方案、收集審計證據(jù)、編寫審計日記、撰寫審核審計報告各個環(huán)節(jié),建立了一套較為完備的準則要求和質量控制體系。現(xiàn)在與過去比,審計質量已有了大幅度的提高。若干年后看現(xiàn)在,審計質量又會有新的發(fā)展。

  1、審計質量的要求具有過程性。從開始時對企業(yè)的審計,到對行政事業(yè)單位特別是財政的審計,以及后來的領導干部經(jīng)濟責任審計,每個階段都有不同的質量要求。隨著目前政務公開和審計結果公告力度不斷加大的形勢,對審計披露的事實準確性、審計定性處理的客觀公正性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用過去的質量要求來做今天的審計項目,肯定是不合時宜的。

  2、審計質量的發(fā)展具有漸進性。“人不能窮盡真理,只能接近真理”,同樣,審計質量也是在以前的基礎上,不斷創(chuàng)新發(fā)展起來的。要遵循審計事業(yè)發(fā)展的客觀規(guī)律,不斷總結好的做法,糾正存在的問題,逐步前進,才能趨向并接近質量的高峰。想一口吃成胖子,一個早晨就把質量提高很多,是不可能的。

  3、審計質量的超越具有否定性。對審計質量的認識和要求,要通過否定自我來實現(xiàn)超越。多年來,廣大審計人員緊密圍繞黨委政府工作中心開展審計監(jiān)督,查出了大量違規(guī)違法問題,為財政增加了收入,節(jié)約了開支,促進了財經(jīng)秩序好轉,貢獻很大。通過案件線索移送,使一些違法人員受到追究。信息、報告等材料也越來越受到領導的重視,批件不斷增加,許多已經(jīng)進入決策領域,等等。但是也應該看到,我市的審計質量還存在一些不足和問題,如審計的重點有時不夠突出,審計報告的評價缺乏嚴謹?shù)鹊?。實踐是檢驗審計質量的唯一標準,審計質量的好壞不由哪個人、哪個單位說了算,而要由實踐檢驗。審計質量建設的措施,不在于新奇特,而在于真管用,有實效。因此,要不斷地否定自我,才能不斷地超越自我。

  二、堅持實踐的觀點,認真地搞好審前調查

  過去,我們對審前調查也做了不少工作,但總的情況看是不夠的,審計實施方案紙上談兵的現(xiàn)象還比較普遍,猶如有些教師備課,只是為了應付上級的檢查和考核,并不是為了講課而用。審計實施方案都是依照預定的框框編寫,三個階段中的準備階段是在實施方案形成之后才開展的。按照審計準則的要求,審計實施方案是在審計調查等準備工作之后才開始編制的。本來某一審計項目或者審計調查項目,是了解宏觀方面的一些問題,但是制定審計實施方案的同志不了解,或者不能領會領導的意圖,沒有把一些重要的問題考慮進去,結果審計或者審計調查結束后與原來的要求不合拍,個別的甚至背道而馳。

  為什么要搞好審前調查?為什么要在審前調查的基礎上編制審計實施方案?從馬克思主義關于實踐的觀點來看,實踐是人們認識世界,改造世界,推動世界發(fā)展、變化和前進的一個基本活動。對審計工作來說,就是要注重調查研究,加強審前調查。否則,很容易閉門造車,很容易以自己的主觀臆斷和合理推測,來代替客觀發(fā)展變化的外在情況,使主觀與客觀相分離。

  1、審前調查是一項必不可少的實踐活動。有些同志認為,這個單位以前審計過了,現(xiàn)在再審計,審前調查就可以免了,這種思想是不重視審前調查的一種表現(xiàn)。由于外在情況的不斷發(fā)展變化,也就使得審計工作不容易全面及時地掌握被審計單位的情況。到一個單位審計,不對該單位的詳細情況進行了解,就很可能抓小放大,這種情況時有發(fā)生。到一部門單位實施財政財務收支審計,不注重大量的項目經(jīng)費、行政事業(yè)性收費等等的審計,僅僅審計其機關小數(shù)額的財務收支是遠遠不夠的。通過審前調查,掌握了被審計單位一些內控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接觸到能提供線索的群眾之后,這樣在實施審計時就能夠有的放矢,抓住重點,直奔主題,從而減少盲目性。

  2、審前調查要盡量使主觀認識符合客觀實際。審計實施方案到底合理與否,審計重點到底準確與否,只有通過審前調查,掌握被審計單位的第一手資料,才能夠得到回答。審計質量的兩個顯著標志,一個是有否出現(xiàn)行政復議改變審計處理決定或行政訴訟敗訴的情形,一個是讓隱藏在表面現(xiàn)象里的違法違規(guī)問題能夠得到揭示和處理。如果審計以后,不能反映被審計單位存在的實際問題,甚至連一些明顯的案件線索都審不出來,一旦今后被其他部門、其他人查出來了,或被其他案件帶出來了,就是最大的審計質量事故,最大的審計風險。所以,在審計方法上,要將傳統(tǒng)的由“點”到“面”,查出問題簡單匯總,改變?yōu)閺摹懊妗钡健包c”,抓大放小。要通過審前調查,總體把握被審計對象情況,然后分析找出重點問題,進一步查深查透,萬萬不能讓重大問題從眼皮底下遛走。

  3、審前調查是抓主要矛盾的過程。唯物辯證法認為,世界上任何事物都是存在矛盾的,抓主要矛盾就是抓重點,抓重點就是抓住了主要矛盾。只有在充分審前調查基礎上形成的審計實施方案,才能抓住審計重點,減少審計成本。按照審計質量檢查的要求,審計實施階段要按照實施方案進行,當然也不能拘泥于實施方案,要根據(jù)新情況適當調整方案。因此,要高度重視審前調查,審前調查要保證有充足的時間,并在一定的范圍內進行討論,在此基礎上編制出符合實際情況和工作要求的實施方案。

  三、堅持認識的觀點,客觀地反映審計情況

  對被審計單位作出客觀、公正、準確的評價,是審計質量的核心內容。辯證唯物主義認為,理性認識依賴于感性認識,感性認識有待于深化和發(fā)展理性認識。對審計工作而言,最主要的就是去研究,透過事物的表面現(xiàn)象,看到本質,理出頭緒,不能被表面現(xiàn)象所迷惑,被復雜現(xiàn)象所困惑,這就要求通過縝密詳細的調查取證,進行去粗取精、去偽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分析加工,研究發(fā)現(xiàn)事物所蘊藏的內在聯(lián)系,找到問題的癥結。

  一要全面的了解情況,不能偏聽偏信。對審計工作來說,不能局限于被審計單位的賬簿和有關文件,而要多點辦案意識,通過分析性復核,觀察詢問,對被審計單位的全面情況進行調查,并在審計工作日記、審計工作證據(jù)里反映這種過程痕跡,比較系統(tǒng)地反映出被審計單位的重要情況。

  二要如實地摸準情況,不能被假象蒙蔽。反映在審計工作中,就是要求審計人員善于透過被審計單位提供的賬冊資料,發(fā)現(xiàn)蛛絲馬跡,將隱藏得較深的違規(guī)違紀問題查個水落石出,要真正反映事物的本來面目,這就需要我們做大量艱苦細致甚至危險的工作。

  三要恰當?shù)仃愂銮闆r,不能有事無情。審得出來、說得清楚、寫得明白是審計人員的一項基本素質。審計人員不僅要有以簡潔明了、通俗易懂的語言反映事實的功夫,而且要抓住要害,分清層次,有情有節(jié),把事實的來龍去脈、前因后果陳述清楚,避免長篇大論,不得要領,或是數(shù)字堆砌,缺乏性質、情節(jié)和后果等內容陳述,影響審計問題的定性處理。

  四要深刻地揭示情況,透過現(xiàn)象看本質。審計不能就帳看帳,就事論事,要用聯(lián)系的、全面的觀點分析研究情況和問題。有時碰到一些特別敏感的資金,要通過深入的調查研究,盡力將問題弄得水落石出,不能對方回答不清楚,審計人員也就跟著說不清楚,這樣審計監(jiān)督很難到位。審計職業(yè)要求每個審計人員都要有究根求源、一查到底的責任感,不能患得患失,顧慮重重,畏首畏尾。

  四、堅持聯(lián)系的觀點,準確地作出評價處理

  唯物辯證法認為,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是相互聯(lián)系、相互制約的統(tǒng)一整體,開展審計工作也要一以貫之地堅持聯(lián)系的觀點。

  一要聯(lián)系審計監(jiān)督的職能。審計機關的首要職責是代表國家和人民行使財政、財務收支監(jiān)督的職能,一切工作都應當聯(lián)系監(jiān)督職能這個問題,視發(fā)現(xiàn)問題、揭露問題為第一要務。國家設立審計機關,就是要我們審計人員看護好國家財政收支的,看護好納稅人的錢是怎么用的。所以,我們要切實履行好職能,勇于承擔責任,敢于動真碰硬,不怕得罪人。

  二要聯(lián)系改革發(fā)展的實際。這就是經(jīng)常說的,審計工作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比如有一些審計項目,被審計單位往往涉及稅收優(yōu)惠與偷漏的情節(jié)。如果孤立地想問題,也許審計的定性處理是有理有據(jù)的。但可以向更了解內情的稅務部門咨詢與溝通,了解國家有關優(yōu)惠政策情況,然后再作定論,可能會更好。這個時候,就要吃透政策的原意和全部條文,并站在服務地區(qū)經(jīng)濟發(fā)展的大局慎重考慮,妥善處理。

  三要聯(lián)系歷次審計情況?,F(xiàn)在,被審計單位為什么會出現(xiàn)屢審屢犯的情況,其中一個原因就是審計往往孤立的進行,不去聯(lián)系以往的處理處罰情況。有的問題過去審計已經(jīng)指出來過,這次審計又出現(xiàn)了,那定性就多了一個加重情節(jié),處理處罰就應該不一樣。因此,在實施審前調查、編制審計實施方案時,應當調閱以往審計情況的資料,以供本次審計時參考,有屢犯情節(jié)的應當在審計報告中反映出來。

  四要聯(lián)系執(zhí)紀執(zhí)法部門掌握的情況。這是發(fā)現(xiàn)問題和線索的一條捷徑,可以有目的地實施審計,少走很多彎路。有些人習慣于查出違紀線索向執(zhí)紀執(zhí)法部門移交,而不習慣從執(zhí)紀執(zhí)法部門那兒共享信息資源。執(zhí)紀執(zhí)法部門掌握的情況,也是建立在群眾反映和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有的問題是囿于查賬技能和技巧,難以進行下去的,這卻是審計的強項,如果把它突破了,執(zhí)紀執(zhí)法部門自然高興和歡迎,也更能體現(xiàn)審計的價值。

  五要聯(lián)系事情的前因后果。同是挪用專項資金,一個是為了發(fā)放拖欠的公務員工資,一個是用于購買小汽車或揮霍浪費,而專項資金又具有不同的性質和情況,那么事情的性質就會是不一樣的,處理的輕重也自然不一樣。在審計處理時,一定要弄清事實、證據(jù)、情節(jié)、后果、影響等主客觀要件,將審計處理處罰建立在法律法規(guī)允許的基礎上,做到依法審計,客觀公正。

  五、堅持能動的觀點,有效地服務“兩個率先”

  唯物辯證法認為,存在決定意識,意識依賴存在,同時意識對存在還具有積極的能動的反作用,亦即人的主觀能動性。審計工作同樣如此,審計結果是客觀事實的反映,進行歸納分析,從宏觀層面反映問題后,又能對實際工作起到監(jiān)督、警示、促進、參謀和指導作用。

  第一,要加強學習,提高綜合素質。要通過學習政治理論知識,學習唯物辯證法,學習法律法規(guī),學習現(xiàn)代管理、學習系統(tǒng)學等知識,不斷地更新自身的知識結構,適應現(xiàn)代審計的發(fā)展需求,提高認識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提高駕馭社會問題和市場經(jīng)濟的能力。同時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tài),增強工作的責任心和事業(yè)心,保持嚴謹細致的工作作風。不要高人一等,但要高人一籌。不要指望一口吃成“胖子”,但要厚積薄發(fā)。不能把時間無端地消耗在熱鬧的應酬中,而應多些知識的渴求和上下的求索。

  第二,要加強宏觀分析,從全局考慮問題。審計的兩大功能,一是通過審計查出重大違法違紀案件,依法進行處理處罰,增強對違法行為的威懾力,遏制違紀違法問題,維護財經(jīng)秩序;二是通過若干項目的審計,把零散的個別的問題綜合起來,揭示出普遍性傾向性苗頭性問題,分析原因,提出對策,找出規(guī)律,服務宏觀決策,促進加強管理,提高效益,預防違紀違法問題的發(fā)生,提高財政資金的管理水平。要把具體的審計項目放到宏觀上來考慮,來加強宏觀分析,要就賬論理、論后果、論制度、論改革,使審計更深地融入經(jīng)濟社會管理中,真正成為“政府和民眾決策的眼睛”。

  第三,要不斷地總結經(jīng)驗教訓,提高自我。在今后的工作中,還要創(chuàng)新更多的舉措。一是建立審計組碰頭制度。審計實施期間,審計組每天碰一次頭,半個小時即可,交流審計進展情況,商討疑難問題查處辦法等。二是建立審計項目結束總結評議制度。審計項目結束后及時組織審計人員總結成敗得失,評議個人發(fā)揮作用情況,以利再戰(zhàn)。逐步做到每個項目除了提交審計報告還要提交總結材料,及時總結經(jīng)驗、提高審計能力。三是建立得獎項目和重點案例評點制度。通過評點讓大家知道為何能得獎,得獎的優(yōu)勢到底在那里。四是建立“十佳”審計組長、“十佳”審計能手、優(yōu)秀項目的評選制度,引導大家把審計項目做精、做細。此外,審計組“三層動態(tài)組合模式”、同一審計人員不準二次進入同一單位審計、審計人員輪崗制,審計項目招標競爭制,這些好的做法都有推廣的價值,要逐步試行。

  第四,領導要帶頭宏觀探索,把好質量關。要帶頭加強調查研究,從實踐中汲取營養(yǎng),提高自己的思維能力和思維方式。要經(jīng)常深入實際,同審計人員一起研究,提高審計質量。今后,不單單要督查罰沒的那部分,更重要的是要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規(guī)范財務制度等等問題。減輕審計一線同志的負擔,使其集中精力提高審計效率,又能推進審計組廉政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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