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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總預算會計年終清理(public finance budgetary accounting-year-end checking

2002-4-3 11:32  【 】【打印】【我要糾錯
    會計年度終了時,對全年各項收支進行全面的清查、結算和核對。

  目的 劃清年度收支,核實收支數(shù)字,結清往來款項,以便如實反映全年預算執(zhí)行結果,分析全年預算執(zhí)行情況,檢查財經律規(guī)范。

  主要內容(1)核對年度預算。預算數(shù)字是考核決策上辦理收支結算的依據,也是進行會計結算的依據。年終膠,各級總預算會計,應配合預算管理部門把本級財政總預算與上、下級財政總預算和本級各單位預算之間的全年預算數(shù)核對清楚。追加追減、上劃下劃數(shù)字,必須在年度終了前核對完畢。為了便于年終清理,本年預算的追加追減和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的上劃下劃,一般截止11月底為止。各項預算撥款,一般截至12月25日為止。(2)清理本年預算收支。凡屬本年的一般預算收入,都要認真清理,年終前必須如數(shù)繳入國庫。督促國庫在年終庫款報解整理期內,迅速報齊當年的預算收入。應在本年預算支領列報的款項,非特殊原因,應在年終前辦理完畢。清理基金預算收支和專用基金收支。凡屬應列入本年的收入,應及時催收,并繳入國庫或指定的銀行賬戶。(3)組織征收機關和國庫進行年度對賬。年度終了后,按照國庫制度的規(guī)定,支庫應設置10天的庫款報解整理期(設置決算清理期的年度,庫款報解整理期相應順延)。各經收處12月31日前所收款項均在“庫款報解整理期”內報達支庫,列入當年決算。同時,各級國庫要按年度決算對賬辦法編制收入對賬單,分類同級財政部門、征收機關核對簽章。保證財政收入數(shù)字的一致。(4)清理核對當年撥款支出。各級總預算會計對本級各單位的撥款支出應與單位的撥款收入核對清楚。對于當年安排的非包干使用的撥款,其結余部分應根據具體情況處理。屬于單位正常周轉占用的資金,可仍作為預算支出處理;屬于應收回的撥款,應及時收回,接按收回數(shù)相應沖減預算支出。屬于預撥下年度的經費,不得列入當年預算支出。(5)清理往來款項。各級財政的暫收、暫付等各種往來款項,要在年度終了前認真清理結算,做到人欠收回,欠人歸還。應轉作各項收入或各項支出的款項,要及時轉入本年有關收支賬。(6)清理財政周轉金收支。各級財政預算部門或周轉金管理機構應對財政周轉金收支款項、上下級財政之間的財政周轉金借入借出款項干地清理。同時對于各項財政周轉金貢放款進行清理。財政周轉金明細賬由財政業(yè)務部門核算的,各預算部門或周轉管理機構與業(yè)務部門的明細賬進行核對,做到賬相符。(7)進行年終財政結算。各級財政要在年終清理的基礎上,結清上下級財政總預算之間的預算調撥收支和往來款項。要按照財政管理體制的規(guī)定,計算出全年應補助、應上解和應返還數(shù)額,與年度預算執(zhí)行過程已補助、應上解和應返不斷數(shù)額,與年度預算執(zhí)行過程已補助、已上解和已返還數(shù)額進行比較,結合借墊款項,計算出全年最后應補或應退數(shù)額,填制“年終財政決策結算單”,經核對無誤后,作為年終財政結算憑證,據以入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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