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yè)在銀行開立了多個存款賬戶,是否需要向稅務機關報備
【問題】
企業(yè)在銀行開立了多個存款賬戶,是否需要向稅務機關報備?
【答案】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國務院令第362號)規(guī)定,從事生產、經(jīng)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開立基本存款賬戶或者其他存款賬戶之日起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書面報告其全部賬號;發(fā)生變化的,應當自變化之日起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書面報告。
【問題】
企業(yè)在銀行開立了多個存款賬戶,是否需要向稅務機關報備?
【答案】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國務院令第362號)規(guī)定,從事生產、經(jīng)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開立基本存款賬戶或者其他存款賬戶之日起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書面報告其全部賬號;發(fā)生變化的,應當自變化之日起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書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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