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獎單獨計稅時,是否扣除當月工資沒有超過減除費用的差額
【問題】
2019年1月發(fā)的年終獎單獨計稅時,是否扣除當月工資沒有超過減除費用的差額?
【答案】
參考財稅【2018】164號文件計算公式: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所以,自2019年起,全年一次性獎金計算個稅時不再減除當月工資沒有超過減除費用的差額。
【問題】
2019年1月發(fā)的年終獎單獨計稅時,是否扣除當月工資沒有超過減除費用的差額?
【答案】
參考財稅【2018】164號文件計算公式: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所以,自2019年起,全年一次性獎金計算個稅時不再減除當月工資沒有超過減除費用的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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