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置勞保用品的進項稅可以抵扣嗎
【問題】
購置勞保用品的進項稅可以抵扣嗎?
【答案】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十條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二)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及相關的應稅勞務;
(三)非正常損失的在產(chǎn)品、產(chǎn)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四)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納稅人自用消費品。
公司購置勞保用品不屬于上述事項,可以抵扣進項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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