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yè)異地項目預繳增值稅時,扣分包款需要帶什么憑證
【問題】
企業(yè)異地項目預繳增值稅時,扣分包款需要帶什么憑證?
【答案】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7號:第七條 納稅人跨縣(市、區(qū))提供建筑服務,在向建筑服務發(fā)生地主管國稅機關預繳稅款時,需提交以下資料:
?。ㄒ唬对鲋刀愵A繳稅款表》;
(二)與發(fā)包方簽訂的建筑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ㄈ┡c分包方簽訂的分包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四)從分包方取得的發(fā)票原件及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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