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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等價交換房屋是否繳納契稅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qizhenzhen 2020/11/10 11:38:35 字體:

【問題】

個人等價交換房屋是否繳納契稅?

【答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國務(wù)院令[1997]第224號)第四條 契稅的計稅依據(jù):

(三)土地使用權(quán)交換、房屋交換,為所交換的土地使用權(quán)、房屋的價格的差額。

個人等價交換房屋則差額為零,根據(jù)上述規(guī)定,不需要交納契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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