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植物油適用9%的稅率
答:《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條
增值稅稅率:
(二)納稅人銷售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筑、不動產(chǎn)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chǎn),轉讓土地使用權,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1%:
1.糧食等農(nóng)產(chǎn)品、食用植物油、食用鹽;
另參考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fā)《增值稅部分貨物征稅范圍注釋》的通知(國稅發(fā)〔1993〕151號 )規(guī)定,食用植物油僅指:芝麻油、花生油、豆油、菜籽油、米糠油、葵花籽油、棉籽油、玉米胚油、茶油、胡麻油,以及以上述油為原料生產(chǎn)的混合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