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股東分配利潤可否以合并財務報表的未分配利潤的金額為依據(jù)
答:原則上是參考母公司的單體報表未分配利潤。
可以參考下屬文件依據(jù):《關(guān)于編制合并會計報告中利潤分配問題的請示的復函》(財會函[2000]7號)規(guī)定:編制合并會計報表的公司,其利潤分配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的利潤為依據(jù)。合并會計報表中可供分配利潤不能作為母公司實際分配利潤的依據(jù)。
《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規(guī)范運作指引(2015年修訂)》第七章“7.6.7”條款規(guī)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潤分配方案時,應當以母公司報表中可供分配利潤為依據(j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