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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扣繳股息、紅利等如何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2015-04-03 15:56 來源:天津和平區(qū)國稅   我要糾錯 | 打印 | | |

  問:企業(yè)扣繳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所得、轉讓財產所得如何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答:按照下列方法計算其應納稅所得額:

  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全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轉讓財產所得,以收入全額減除財產凈值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其他所得,參照前兩項規(guī)定的方法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文件依據:《企業(yè)所得稅法》第十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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