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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用基金買股票、債券的差價收入是否需要征收營業(yè)稅

2015-02-09 16:47 來源:珠海地稅   我要糾錯 | 打印 | | |

問:對證卷投資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買股票、債券的差價收入是否需要征收營業(yè)稅?

答:根據(jù)《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證券投資基金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4]78號對證券投資基金(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買賣股票、債券的差價收入,繼續(xù)免征營業(yè)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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