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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款是否要并入實際收入中繳納個人所得稅

2015-10-28 11:17 來源:小陳稅務(wù)   我要糾錯 | 打印 | | |

問:企業(yè)單位員工因為著裝不符合單位要求,企業(yè)處以一定罰款(罰款從工資中扣除),罰款是否要并入實際收入中繳納個人所得稅?

答:根據(jù)《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wù)院令第600號)的規(guī)定,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guān)的其他所得。這種罰款在勞動法規(guī)定的范圍,因此,個人應(yīng)按自己實際取得的收入額計征個人所得稅,罰款沒有發(fā)給個人不需要并入收入,不繳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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