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1.中國公民陳某為國內某大學教授。2019年有關收支情況如下: 000 (1)1月轉讓一套住房,取得含增值稅銷售收入945000元。該套住房原值840000 元,系陳某2018年8月購入。本次轉讓過程中,發(fā)生合理費用5000元。 (2)2月獲得當地教育部門頒發(fā)的區(qū) (縣)級教育方面的獎金10000 (3)工資,薪金所得200000元,專項扣除50000元(5)陳某為獨生子,需要三陽母親。65歲 有一個兒子在上大學,計算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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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000-840000-5000)*20%=20000
2,10000*0.2=2000
3,(200000-50000-60000-24000-12000)=54000
54000*0.1-2520=2880
全年應繳個稅20000+2000+2880=24880元
2021 12/29 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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