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1.李先生為一家小型超市的業(yè)主并辦理了個體工商戶的注冊登記。2019年,該超市銷售商品的收入為120000元,送貨上門收入10000元。2.2019年李先生的超市發(fā)生以下費用:購貨成本為20000元、業(yè)務(wù)招待費為2000元、職工工資支出20000元、為職工個人繳納的“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為6000元、為孩子購買電腦一臺5000元、因商品不合格被工商局罰款1000元。李先生沒有綜合所得,但他從2019年1月起享受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1000元。假定2019年李先生已預(yù)繳個人所得稅稅款500元。請計算:(1)李先生的全年收入總額(2)李先生當(dāng)年準(zhǔn)予在稅前扣除的項目金額·(2)匯算清繳時需要補(退)的個人所得稅稅額。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李先生的全年收入總額=120000+10000=130000、
元業(yè)務(wù)招待費扣除限額為2000*0.6=1200和130000*0.005=650的較小額,因此扣除650
李先生當(dāng)年準(zhǔn)予在稅前扣除的項目金額=20000+650+20000+6000+60000+1000*12=118650
匯算清繳時需要補(退)的個人所得稅稅額=118650*0.2-10500-500=12730
2022 06/12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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