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甲公司是乙公司的母公司,2020年和2021年甲公司與乙公司之間發(fā)生下列業(yè)務:2020年5月8日,甲公司把一批成本為80萬元的存貨以120萬元的價格賣給了乙公司,乙公司仍把其作為存貨管理,乙公司當時未支付貨款,甲公司確認了120萬元的應收賬款。2020年9月6日,乙公司把存貨的40%售出了集團公司,并歸還了甲公司20萬元的貨款。2021年7月14日,乙又把剩下存貨的一半售出了集團公司,其余的存貨一直到2021年12月31日仍末售出,Z在2021年11月歸還了甲公司剩余欠款的一半。假定甲公司以期末應收賬款余額的10%計提壞賬準備。本題中有關公司適用的所得稅稅率均為25%,且預計未來期間能夠產(chǎn)生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用于抵減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的所得稅影響。不考慮除所得稅以外的其他相關稅費。要求:根據(jù)上述業(yè)務,編制2020年和0n91任內(nèi)z在合并會計報表上的抵銷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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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學員,
借營業(yè)收入120
貸營業(yè)成本96
存貨40*60%=24
借應付賬款120
貸應收賬款120
2022 12/10 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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