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1)天龍批發(fā)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稅率為13%。2021年5月,發(fā)生如下經(jīng)濟業(yè)務:1、5月14日,從義烏某服裝廠購進棉衣200套,每套400元,貨款及增值稅款已于當日付清,該批棉衣也已驗收入庫。5月20日,收到服裝廠更正發(fā)票,所列棉衣每套應為350元,應退貨款10000元,應退增值稅1300元。2、5月15日向南方糖酒公司購入白綿糖10000千克,每千克10元,共計貨款100000元,增值稅13000元,鐵路運輸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運費800元,增值稅額72元,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結算。如果5月20日,白綿糖運抵企業(yè),驗收入庫時實收9800千克,短缺200千克,金額為2000元。經(jīng)與供貨方、運輸部門等聯(lián)系,查明原因,短缺的200千克白綿糖中,其中30千克系自然損耗;100千克系供貨單位少發(fā)商品,同意補發(fā);70千克系運輸部門責任造成,同意賠償,但尚未收到賠款。5月22日,賠款到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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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請問你這邊需要計算什么呢?
2022 12/22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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