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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yè)所得稅,然后減半;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yè)所得稅?,F在還是這個政策嗎?計算的時候是不超100w的部分和超過100w的分別按稅率計算嗎?

84784963| 提问时间:2023 09/04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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冉老師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冊會計師,稅務師,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上市公司全盤賬務核算及分析
學員,早上好 2023年3月27日,財政部、稅務總局發(fā)布2023年第613號《關于小微企業(yè)和個體工商戶所得稅優(yōu)惠政策的公告》,明確了小微企業(yè)所得稅優(yōu)惠新政。 根據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yè)所得稅,實際稅率為5%。 本次公告并未涉及的年應納稅所得額100萬元以上但未超過300萬元的部分,則仍按照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3號《關于進一步實施小微企業(yè)所得稅優(yōu)惠政策的公告》,在2024年12月31日前,應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yè)所得稅,實際稅率也是5%。
2023 09/04 09:28
84784963
2023 09/04 09:33
可不可以理解為300w以下都是5%
冉老師
2023 09/04 09:34
可不可以理解為300w以下都是5% 可以,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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