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1-6月份個稅是按3%,之后個稅為10%,如果是符合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的條件,年度匯算時是不是要補1-6月份的稅款(因為當時預繳是按照3%),那就等于整年年度是按照10%來計算? 另外次年1月是按著3%,還是直接按著10%來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您好,不超過3.6萬就是3%的稅率
04/12 01:00
84785039
04/12 01:08
就是一年內(nèi),我達到3.6萬,就是3%
超過3.6的不到14.4的部分,按著10%-210繳納?
84785039
04/12 01:10
第二年也是一開始的月份,不超過3.6萬,按著3%?
不是根據(jù)上一年總收入為基礎,直接按10%來?
東老師
04/12 05:35
對就是一年內(nèi)的額度,第二年更新重新算。
84785039
04/12 06:48
那如果我1到3月在第一家單位是3.6萬,7月?lián)Q了單位,7月發(fā)了1萬,那我這1萬就的按著10%來嗎
東老師
04/12 06:52
不是,按照3%,是重新開始累計的
84785039
04/12 07:14
然后年度匯總的時候再重新計算,補交?
東老師
04/12 07:14
對,個稅匯算清繳的時候再多退少補
84785039
04/12 07:26
那我可以理解為:
1.更換公司、次年都是先按3%繳納,超過3.6萬后,按相對應的稅率扣除
2,稅率是按收入金額階層扣除。如我的年收入20萬,其中3.6萬以內(nèi)是3%,剩余的16.4中14.4萬是10%-2520,2萬是20%-16920
東老師
04/12 07:28
對,沒錯的,就是你這么理解的。
閱讀 2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