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實務中 按新收入準則收到預收款,借:銀行存款 ;貸:合同負債 、應交稅費-待轉(zhuǎn)銷項稅額;等預收款開具發(fā)票的時候,如果未達到收入確認條件,不確認收入的話,借:應交稅費-待轉(zhuǎn)銷項稅額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這樣處理對嗎?還是應該 借:應收賬款 、應交稅費-待轉(zhuǎn)銷項稅額 貸:遞延收益、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晴天| 提問時間:09/13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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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初級會計師
你好,第一種做法就可以的。
09/13 08:48
晴天
09/13 08:55
什么時候可以使用第二種方式呢
郭老師
09/13 08:56
遞延收益,這個是政府補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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