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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內容】
四個方案的比較
企業(yè)所得稅 | 稅后利潤 | 差異產生的原因 | |
方案一 | 187.5 | 562.5 | 未分配利潤、盈余公積對應部分均未享受免稅待遇 |
方案二 | 75 | 675 | 未分配利潤對應部分享受免稅待遇,盈余公積對應部分未能享受免稅待遇 |
方案三 | 28.125 | 721.875 | 未分配利潤和部分盈余公積對應部分享受了免稅待遇 |
方案四 | 0 | 750 | 未分配利潤、盈余公積對應部分均享受免稅待遇 |
2016年稅務師考試備考已經開始,為幫助考生們高效備考,正保會計網校特從答疑板中精選學員普遍出現(xiàn)的問題,為大家找到解決的方法,以下是學員關于《涉稅服務實務》第十章“企業(yè)所得稅”提出的相關問題及解答,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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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問題描述: 老師為什么股權轉讓時,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要征稅,撤資時不征企業(yè)所得稅。有些糊涂了? 答疑老師回復: 撤資和轉讓股權的所得稅處理是不一樣的,注意其區(qū)別。 只有撤資減資時取得的留存收益的分配,才能扣減,而股權轉讓時的留存收益是不扣減的。因為股權轉讓只是股東發(fā)生變化,并不影響被投資企業(yè),只有撤資減資時才會影響被投資企業(yè)的所有者權益。 依據(jù)國稅函【2010】79號 三、關于股權轉讓所得確認和計算問題 企業(yè)轉讓股權收入,應于轉讓協(xié)議生效、且完成股權變更手續(xù)時,確認收入的實現(xiàn)。轉讓股權收入扣除為取得該股權所發(fā)生的成本后,為股權轉讓所得。企業(yè)在計算股權轉讓所得時,不得扣除被投資企業(yè)未分配利潤等股東留存收益中按該項股權所可能分配的金額。 按照稅法規(guī)定,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按照股東會或股東大會作出利潤分配或者轉股決定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xiàn),股權轉讓的時候,被投資企業(yè)未分配利潤等股東留存收益中按該項股權所可能分配的金額,此時股東會或股東大會尚未作出利潤分配或者轉股決定,此時稅法不確認投資收益,所以不能從轉讓所得中扣除。 依據(jù)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第34號 五、投資企業(yè)撤回或減少投資的稅務處理 投資企業(yè)從被投資企業(yè)撤回或減少投資,其取得的資產中,相當于初始出資的部分,應確認為投資收回;相當于被投資企業(yè)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余公積按減少實收資本比例計算的部分,應確認為股息所得;其余部分確認為投資資產轉讓所得。 被投資企業(yè)發(fā)生的經營虧損,由被投資企業(yè)按規(guī)定結轉彌補;投資企業(yè)不得調整減低其投資成本,也不得將其確認為投資損失。 1、兩者概念的區(qū)別: ①“股權轉讓”是公司股東依法將自己的股東權益有償轉讓給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權的民事法律行為,最終會導致股東發(fā)生變化。例如某公司的股東甲某將擁有該公司的全部股權50萬元轉讓給乙某,那么該公司注冊資本不變,只是股東的構成發(fā)生了變化。 ② “投資企業(yè)撤回或減少投資”,則專指投資企業(yè)通過清算、退股方式從被投資單位撤回或減少長期股權投資。例如2010年A、B、C三家公司各出資500萬成立甲公司,甲公司的注冊資本為1500萬元。如果2011年5月A公司撤回投資,不考慮其他因素的情況下,則甲公司的注冊資本由原先的1500萬元變?yōu)?1000萬元,股東由三個變?yōu)閮蓚€,即B、C兩家公司;如果2011年5月A公司通過退股的方式減少投資300萬元,則股東組成不變,注冊資本變?yōu)?1200萬元。 2、兩者計算的區(qū)別: ①股權轉讓所得:《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非居民企業(yè)股權轉讓所得企業(yè)所得稅管理的通知》(國稅函〔2009〕698號)規(guī)定,股權轉讓所得是指股權轉讓價減除股權成本價后的差額。 股權轉讓價是指股權轉讓人就轉讓的股權所收取的包括現(xiàn)金、非貨幣資產或者權益等形式的金額。如被持股企業(yè)有未分配利潤或稅后提存的各項基金等,股權轉讓人隨股權一并轉讓該股東留存收益權的金額,不得從股權轉讓價中扣除。股權成本價是指股權轉讓人投資入股時向中國居民企業(yè)實際交付的出資金額,或購買該項股權時向該股權的原轉讓人實際支付的股權轉讓金額。 例如:2010年3月A公司購入B公司股權1000萬,2012年5月A公司將擁有B公司股權的80%以1200萬元的價格出售,那么A公司的股權轉讓所得為400萬元(1200—1000*80%)。 ②投資企業(yè)從被投資企業(yè)撤回或減少投資,其取得的資產中,相當于初始出資的部分,應確認為投資收回;相當于被投資企業(yè)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余公積按減少實收資本比例計算的部分,應確認為股息所得;其余部分確認為投資資產轉讓所得。 例如:2008年A公司出資500萬元投資B公司,占B公司總注冊資本的30%。2011年3月經股東會決議,A公司撤回投資,A公司分得資金800萬元,截至2011年3月B公司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余公積350萬元。因此A公司分得的800萬元分為三部分:500萬元為投資收回;股息所得105萬元(350×30%);投資資產轉讓所得195萬元(800-500-105)。 祝您學習愉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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