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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稅務師備考已經(jīng)開始,為幫助考生們高效備考,正保會計網(wǎng)校特從答疑板中精選學員普遍出現(xiàn)的問題,為大家找到解決的方法,以下是學員關(guān)于《稅法一》第六章“各個稅的組成計稅價格公式”提出的相關(guān)問題及解答,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試題內(nèi)容】
某油氣田開采企業(yè),2015年2月份開采原油的同時開采天然氣4500千立方米,開采成本為500萬元,當月全部用于職工宿舍供暖。已知,當?shù)責o天然氣同類售價,當?shù)匾?guī)定的天然氣成本利潤率為8%,天然氣適用資源稅稅率為6%。則該油氣田企業(yè)當月就天然氣應納資源稅和增值稅合計為(?。┤f元。
A、109.15
B、90
C、110
D、125.05
【正確答案】 A
【答案解析】 組成計稅價格=500×(1+8%)÷(1-6%)=574.47(萬元)
應納資源稅=574.47×6%=34.47(萬元)
應納增值稅=574.47×13%=74.68(萬元)
應納資源稅和增值稅合計=34.47+74.68=109.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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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問題描述: 各個稅的組成計稅價格公式如何區(qū)分?都有哪些公式呢?經(jīng)常搞混。 答疑老師回復: 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十六條 納稅人有條例第七條所稱價格明顯偏低并無正當理由或者有本細則第四條所列視同銷售貨物行為而無銷售額者,按下列順序確定銷售額: (一)按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二)按其他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三)按組成計稅價格確定。組成計稅價格的公式為: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 屬于應征消費稅的貨物,其組成計稅價格中應加計消費稅額。 公式中的成本是指:銷售自產(chǎn)貨物的為實際生產(chǎn)成本,銷售外購貨物的為實際采購成本。公式中的成本利潤率由國家稅務總局確定。 消費稅: 第七條 納稅人自產(chǎn)自用的應稅消費品,按照納稅人生產(chǎn)的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納稅的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1-比例稅率) 實行復合計稅辦法計算納稅的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 利潤 +自產(chǎn)自用數(shù)量×定額稅率)÷(1-比例稅率) 營業(yè)稅: 第二十條 納稅人有條例第七條所稱價格明顯偏低并無正當理由或者本細則第五條所列視同發(fā)生應稅行為而無營業(yè)額的,按下列順序確定其營業(yè)額: (一)按納稅人最近時期發(fā)生同類應稅行為的平均價格核定; (二)按其他納稅人最近時期發(fā)生同類應稅行為的平均價格核定; (三)按下列公式核定: 營業(yè)額=營業(yè)成本或者工程成本×(1+成本利潤率)÷(1-營業(yè)稅稅率) 公式中的成本利潤率,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稅務局確定。 資源稅: 納稅人申報的銷售價格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或者有視同銷售行為而無銷售價格的,主管稅務機關(guān)應按下列順序確定計稅價格: (一)按納稅人最近時期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二)按其他納稅人最近時期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三)按組成計稅價格確定。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1-資源稅稅率) 企業(yè)所得稅:企業(yè)發(fā)生本通知第二條規(guī)定情形時,屬于企業(yè)自制的資產(chǎn),應按企業(yè)同類資產(chǎn)同期對外銷售價格確定銷售收入;屬于外購的資產(chǎn),可按購入時的價格確定銷售收入。 祝您學習愉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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