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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問答平臺一周熱點(07.04)—基礎版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 2018/07/04 10:44:58  字體:

小編和會計實務欄目的財稅老師們?yōu)榇蠹艺砹诉@一周財稅問答平臺的熱點問答,這篇是財稅基礎版,適用基礎財稅工作,快來一起學習學習吧!

財稅問答平臺一周熱點(2017.12.14)

一、轉為小規(guī)模納稅人的留抵稅金處理

問:請問一般納稅人轉為小規(guī)模納稅人的留抵稅金如何處理?參見什么文件?

提問者昵稱:Xdl***

回答者:李老師

答: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統(tǒng)一小規(guī)模納稅人標準等若干增值稅問題的公告》中規(guī)定,轉登記納稅人尚未申報抵扣的進項稅額以及轉登記日當期的期末留抵稅額,計入“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核算。

二、高速公路通行費抵扣進項稅額

問:6月30日后高速費紙質發(fā)票不能再用于抵稅,指的是不能抵扣進項稅嗎?是否還可以作為費用報銷呢?

提問者昵稱:ychj****

回答者:王老師

答:

根據財稅[2017]90號文件的規(guī)定:

自2018年1月1日起,納稅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費,按照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fā)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抵扣進項稅額。

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納稅人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費,如暫未能取得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fā)票,可憑取得的通行費發(fā)票(不含財政票據)上注明的收費金額計算可抵扣的進項稅額。

6月30日后取得的紙質通行費發(fā)票不可以抵扣進項稅額,但可以作為費用報銷。

三、旅游業(yè)一般納稅人差額納稅

問:我們支付住宿費、團款,對方提供3%稅率的發(fā)票我們就按照實際稅率抵扣是嗎?不能按照含稅銷售減去支出各項門票.住宿費等除以(1+6%)乘6%是嗎?謝謝?

提問者:smile1111****

回答者:吳老師

答:

不是按照發(fā)票稅率抵扣。你公司的銷售額=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向旅游服務購買方收取并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住宿費、餐飲費、交通費、簽證費、門票費和支付給其他接團旅游企業(yè)的旅游費用。這里面的扣除項,以支付金額為準!當期銷項稅額=銷售額÷(1+6%)×適用稅率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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