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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個人把國有土地使用權租給企業(yè),需要繳納印花稅嗎?
【答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1號)《印花稅稅目稅率表》規(guī)定:“財產租賃合同包括租賃房屋、船舶、飛機、機動車輛、機械、器具、設備等。立合同人按租賃金額千分之一貼花。稅額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貼花?!?/p>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1988)財稅字第255號)第十條規(guī)定:“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征稅?!?/p>
因此,國有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不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舉的應稅憑證,不需要繳納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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