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時新聞:財會資訊財經資訊財稅資訊審計資訊考試動態(tài):初級職稱中級職稱注冊會計師注冊稅務師

各地動態(tài):北京上海浙江江蘇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廣東廣西遼寧吉林山東內蒙古山西更多

首頁>會計資訊>財稅資訊> 正文

出口退稅變革核心是什么

2003-10-16 8:44 北京現(xiàn)代商報 【 】【打印】【我要糾錯
  整體稅率下降3% 中央與地方共同負擔

  從明年1月1日開始,生產原油、原木等一些資源型產品的企業(yè)將失去一項重要收入來源:出口退稅。國務院于10月13日正式發(fā)布關于改革現(xiàn)行出口退稅機制的決定,內容包括適當降低出口退稅率、加大中央財政對出口退稅的支持力度、建立中央和地方共同負擔出口退稅的新機制、推進外貿體制改革、累計欠退稅由中央財政負擔等五大方面。

  稅率調整:共分五檔 平均下降3個百分點

  改革方案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對出口退稅率的結構性調整:調整后的出口退稅率為17%、13%、11%、8%、5%五檔。按現(xiàn)行出口結構,出口退稅率的平均水平降低了3個百分點左右。

  據(jù)財政部、商務部和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此次改革有三大原則:對國家鼓勵出口的產品退稅率不降或少降,對一般性出口產品退稅率適當降低,對國家限制出口的產品和一些資源性產品多降或取消退稅。

  依據(jù)此原則,現(xiàn)行適用17%退稅率的產品中服裝和棉紡織品等產品退稅率將降為13%;現(xiàn)行適用15%退稅率的產品,主要包括塑料、橡膠、皮革等輕工制品退稅率降為13%;現(xiàn)行適用13%退稅率的煤炭、化肥等產品退稅率降為11%。

  而對于國家限制出口的產品,國家將取消其出口退稅,主要包括各種礦產品的精礦、原油、原木等資源性產品。還有部分資源性產品則降為8%和5%,其中鋁、磷和鐵合金等降為8%,銅、煉焦煤、焦炭等降至5%。

  資金來源:進口稅收增量首先用于出口退稅

  商務部和海關總署新近的統(tǒng)計數(shù)據(jù)顯示,到2002年末,全國累計應退未退稅額高達2477億元。照此發(fā)展,預計到2003年年底出口應退未退稅總額將達到3400多億元。

  為保證以后出口退稅款及時到位,改革方案規(guī)定:從2003年起,中央進口環(huán)節(jié)增值稅、消費稅收入增量首先用于出口退稅。地方財政也要在預算中足額安排需承擔的出口退稅增量資金。

  財政負擔機制:中央和地方比例75:25

  為減輕出口退稅給中央財政造成的巨大壓力,此次改革建立了中央和地方共同負擔出口退稅的新機制。方案中規(guī)定,從2004年起,以2003年出口退稅實退指標為基數(shù),對超基數(shù)部分的應退稅額,由中央和地方按75:25的比例共同負擔。

  財政部、商務部、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從市場經濟國家的經驗看,出口退稅的負擔機制與稅收分享體制基本是一致的。我國增值稅的情況是地方分享25%。那么,出口退稅則由中央財政全額負擔,就造成利益分享與責任分擔不對稱的現(xiàn)象。所以,建立共同負擔機制,能夠在保持分稅制財政體制穩(wěn)定的前提下,實現(xiàn)利益與責任的統(tǒng)一。并且,還將有利于建立中央和地方共同加強出口退稅管理、打擊出口騙稅違法行為的有效機制,有利于從根本上解決出口欠退稅問題。

  外貿體制:加快自營出口 引導出口代理制

  改革提出要加快推進生產企業(yè)自營出口,積極引導外貿出口代理制發(fā)展,降低出口成本。同時調整出口產品結構,提高出口整體效益。商務部有關負責人分析,“新的退稅機制保證‘新賬不欠’,將提高生產企業(yè)通過代理制擴大出口的積極性,有助于推動我國外貿代理制的發(fā)展!

  此負責人透露,下一步我國將從五大方面深化外貿體制改革:建立便利、公平的外貿運行機制;建立積極、穩(wěn)定的外貿促進機制;建立快速、高效的外貿監(jiān)控和反應機制;建立規(guī)范、透明的外貿管理機制;建立機制完善、協(xié)調有效的外貿中介服務體系。

  歷史問題:累計欠退稅中央來還

  一直以來,出口退稅的拖欠都是困擾出口企業(yè)的一大難題。此次改革明確“新賬不欠,老賬要還”的原則,對截至今年年底累計欠企業(yè)的出口退稅款和按增值稅分享體制影響地方的財政收入,全部由中央財政負擔。其中,對欠企業(yè)的出口退稅款,中央財政將從2004年起進行全額貼息。
相關熱詞: 出口 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