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時新聞:財會資訊財經資訊財稅資訊審計資訊考試動態(tài):初級職稱中級職稱注冊會計師注冊稅務師

各地動態(tài):北京上海浙江江蘇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廣東廣西遼寧吉林山東內蒙古山西更多

首頁>會計資訊>財稅資訊> 正文

擇機出臺 燃油稅到底要擇什么樣的機

2006-12-4 9:22 廣州日報 【 】【打印】【我要糾錯

  自認還算是一個比較有激情的人,但是對于燃油稅這樣一個話題,我怎么也激情不起來了。從上大學時就開始熱烈地討論燃油稅的種種好處,并憧憬燃油稅開征所帶來的全新景象,但是,一晃十幾年過去了,在我的記憶里,就在最近的幾年,有關部門或者有關人士非常認真地表示燃油稅開征在即了,起碼不下3次——因為每次我們都會大張旗鼓、歡天喜地地做一次相關的專題報道。

  1994年國家有關部門就動議開征燃油稅,1997年全國人大通過《公路法》,首次提出以燃油附加費替代養(yǎng)路費,并準備從1998年1月1日起實施,2001年1月,國家稅務總局前任局長金人慶表示燃油稅將在“適當時機開征”,2002年初,金人慶又稱燃油稅將“擇機出臺”……

  終于,激情如我者也疲勞了,對于財政部樓繼偉副部長近日關于“近、中期我國要積極推進六大稅制改革,包括開征燃油稅”的表態(tài),我已經幾乎連這篇小小的言論值不值得寫都猶豫了一番。

  在我看來,燃油稅從來就不是件復雜的事情,至少應該不比改、醫(yī)改更復雜吧,其在中國之所以變得復雜,據說是因為“國情復雜”。這個前提是沒有人可以抗辯的,十幾億人口,地域遼闊,發(fā)展極不均衡,“國情”當然復雜,但是我想象不到何時這個“國情”會變得簡單,那么,開征燃油稅這種事也就自然遙遙無期了。

  關于燃油稅的好處,已經再無討論的必要,而燃油稅在中國受到的阻力這么大,以我現在已經開始有點陰暗的心理來分析,是一些利益部門對決策部門的影響力太大。開征燃油稅,就要取消養(yǎng)路費,這對一些收慣了錢的地方和部門,自然難以接受;另外,開征燃油稅后,油價更高,石油公司的漲價空間會大受擠壓,對石油巨頭們有害無益。

  但是,人民群眾和國家的利益才是最大的利益,實施燃油稅是歷史的必然,任何阻撓都是蚍蜉撼樹、螳臂當。已經遲到的燃油稅實在沒必要再“擇機”了,就像一位專家所說:“燃油稅出臺是遲早的事情,這已經是共識,也是建設節(jié)約型社會的要求。之前因為油價高而沒有及時出臺,其實我認為任何時候出臺都是合理的,油價越高的時候越能起到調控作用!

  前不久,律師宋成軍狀告北京市路政局,認為路政局在1999年10月31日后依然征收養(yǎng)路費的行為違法,因為1999年10月31日修正后的《公路法》以法律的形式明確規(guī)定自1999年10月31日起,公路養(yǎng)護資金只能通過征稅來籌集,公路養(yǎng)路費宣告終止。雖然宋成軍最終敗訴,但在我看來,尷尬的卻不是宋成軍,也不是路政局,而是我們的法律。

  相關新聞鏈接:養(yǎng)路費合法性之爭:燃油稅何時出臺再成焦點

  想了解更多,請點擊進入專題:燃油稅,千呼萬喚難出來!

  相關新聞

  養(yǎng)路費合法性之爭:燃油稅何時出臺再成焦點

  “在燃油稅沒有出臺前,各地仍按照現行規(guī)定征收公路養(yǎng)路費等交通規(guī)費,是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11月23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國務院法制辦公室負責人通過答記者問的形式,向社會的這一公開表態(tài),為當前吵得沸沸揚揚的養(yǎng)路費“合法之爭”畫上了句號。詳細進入>>>

樓繼偉:近期推進六大稅制改革擇機實施燃油稅

  財政部副部長樓繼偉11月29日在財政部全國稅政工作會議上強調:“新時期我國的治稅思想應在繼續(xù)強化籌集財政收入功能的同時,重視公平原則,探尋稅收中性與積極發(fā)揮稅收調控作用的平衡點,堅持合理負擔的稅制改革取向,強調稅收發(fā)展的可持續(xù)性,發(fā)揮和提高稅收在國家宏觀調控方面的作用和能力,促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基于上述理念,樓繼偉指出,近中期我國要積極推進六大稅制改革。

  全面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據了解,增值稅轉型在東北地區(qū)部分行業(yè)試點已經兩年多時間,總體上運行良好。樓繼偉說,從規(guī)范稅制、統(tǒng)一政策、方便征管以及為各地經濟發(fā)展創(chuàng)造良好環(huán)境等角度考慮,“十一五”應加快增值稅轉型改革在全國范圍推開的步伐。詳細進入>>>

  知識點小貼士:

  什么是養(yǎng)路費?

  養(yǎng)路費,專指中國現在實行的,對在普通公路上行駛的車輛征收的專用于普通公路修建養(yǎng)護的行政事業(yè)性收費。其用途與現在實行的“過路、過橋費”,高速公路通行費相似。養(yǎng)路費的征收似乎與共和國同齡。

  目前,養(yǎng)路費依據《公路法》,國務院《公路路政管理規(guī)定》和交通部有關規(guī)定征收,具體標準由各省、市、自治區(qū)制定,且各不盡相同。根據《公路法》,國家將用“燃油附加稅”替代養(yǎng)路費,該法的規(guī)定已經出臺數年,但其規(guī)定具體實施由國務院規(guī)定,至2006年止,尚未實施。養(yǎng)路費實行按車輛噸位計費的辦法,以月為基本繳費期間。特殊情形從該基本原則上演變。

  什么是燃油稅?

  燃油稅是指對在我國境內行使的汽車購用的汽油、柴油所征收的稅。它是費改稅的產物,是取代養(yǎng)路費而開征的,其實質是汽車燃油稅。開征此稅不是我國的首創(chuàng),當今世界許多國家都開征了燃油稅。

  有關部門按照海南征收燃油附加費的思路, 制訂了燃油稅初步方案。然而正要實施時,國際油價開始大幅上漲。于是,2000年左右,“費改稅”的重點轉向對經濟影響較小的農村稅費改革。

相關熱詞: 燃油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