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稅第三類高耗能消費品即小汽車、摩托車包括的范圍問題

  消費稅第三類高耗能消費品即小汽車、摩托車具體包括以下內(nèi)容:

  1.小汽車。是指由動力裝置驅(qū)動,具有四個和四個以上車輪的非軌道無架線的,主要用于載送人員及其隨身物品的車輛。該稅目的征收范圍包括:

  (1)小轎車:指用于載送人員及其隨身物品且座位布置在兩軸之間的四輪汽車。

  小轎車的征收范圍包括微型轎車(氣缸容量,即排氣量,<1000毫升);普通轎車(1000≤氣缸容量<2200毫升);高級車(氣缸容量≥2200毫升)及賽車。

  (2)越野車:是指四輪驅(qū)動、具有高通過性的車輛。越野車的征收范圍包括輕型越野車(氣缸容量<2400毫升);高級越野車(氣缸容量≥2400毫升)及賽車。

 ?。?)小客車:又稱旅行車,是指具有長方箱型車廂、車身長度大于3.5米,小于7米的,乘客座位(不含駕駛員座位在22座以下的車輛)。小客車的征收范圍包括

  微型客車(氣缸容量<2000毫升)、中型客車(氣缸容量≥2000毫升)。用上述應(yīng)稅車輛的底盤組裝、改裝、改制的各種貨車、特種用車(如急救車、搶修車)等不屬于本稅目征收范圍。

  2.摩托車。該稅目的征收范圍包括:

 ?。?)輕便摩托車:最大設(shè)計車速不超過50km/h.發(fā)動機(jī)氣缸總工作容積不超過50m1的兩輪機(jī)動車。

 ?。?)摩托車:最大設(shè)計車速超過50km/h,發(fā)動機(jī)氣缸總工作容積超過50ml、空車重量不超過400kg(帶駕駛室的正三輪車及特種車的空車重量不受此限)的兩輪和三輪機(jī)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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