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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如何貼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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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5/14 13:56:29 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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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別記載加工費(fèi)金額與原材料金額的,應(yīng)分別按“加工承攬合同”、“購銷合同”計(jì)稅,兩項(xiàng)稅額相加數(shù),即為合同應(yīng)貼印花;合同中不劃分加工費(fèi)金額與原材料金額的應(yīng)按全部金額,依照“加工承攬合同”計(jì)稅貼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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