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政府投資效益審計是對政府投資項目以其實現經濟、社會環(huán)境等效益的程度和途徑為內容,以促進效益的提高為目的所進行的審計。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是政府投資效益審計的三個要素。深入研究,扎實有效地開展政府投資項目效益審計,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最近李金華審計長指出:要積極探索中國編色的效益審計之路,不能照搬國外績效審計的模式。劉家義副審計長也提出:中國特色的績效審計在投資審計領域應當率先探索,率先實踐,率先出成果。為什么呢?因為效益在投資領域表現最直接最充分。我們認為有中國特色的效益審計,要遵循以下四個原則。
審計全面性的效益審計:真實性、合法性審計與效益性審計相結合。眾所周知,在目前市場經濟尚未完全建立、市場秩序尚比較混亂的情況下,財務會計數據失真現象十分普遍,如果我們的效益審計沒有建立在真實性、合法性的基礎上,那么我們評審出來的效益將大打折扣,這就不同于國外的績效審計是建立在比較真實、比較合規(guī)的基礎上,效益評審就比較單一。我們效益審計必須建立在真實性、合法性審計完成的基礎上,再進行效益評審,并且往往前面的真實性、合法性審計需要耗費我們大量的精力。如某審計機關對國債資金投入的某產業(yè)項目審計發(fā)現,多計概算外投資和利息支出達19%,真實成本僅占項目完成投資的81%。如果沒有前面真實性、合法性審計的基礎,我們對項目效益的評審就會產生很大的偏差,效益審計的真實性也就無從談起。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三者結合,三者統(tǒng)一的全面性的效益審計能夠充分體現審計工作防護性、建設性的基本職能。
審計綜合性的效益審計:兼顧項目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環(huán)境效益。我們國家審計的對象主要是社會公共工程項目,一個社會公共工程項目考慮的不僅是項目本身的投入產出效益,更重要的是要考慮項目建成后對社會的影響程度,是否滿足社會需求,是否符合國家產業(yè)政策,規(guī)劃布局是否得當,是否滿足國民經濟持續(xù)發(fā)展的要求。在社會效益評價中既要考慮效益原則,同時也要兼顧公平原則,項目收益是否得到公平分配。此外,公共工程的環(huán)境效益也越來越得到重視,需要考慮項目建成對社會環(huán)境和社會資源的影響,是否對自然環(huán)境造成損害,是否對自然資源進行了合理、節(jié)約的利用,包括對土地、能源等各種資源的利用情況。某審計機關對一煤氣制造廠項目進行了一次效益審計,由于煤氣長期依靠政府補貼維持一種很低的價格水平,如果單純從經濟效益出發(fā),效益評審根本無法進行,而通過該煤氣廠的社會效益和環(huán)境效益的評審,從項目對國民經濟和社會帶來的收益評價,使我們很快得出了一個科學合理的正確結論。這種兼顧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環(huán)境效益的綜合性審計也充分體現了審計工作的建設性作用。
審計系統(tǒng)性的效益審計:將個別項目的效益情況與一批項目的效益情況、個別項目的效益情況與專項資金的效益情況統(tǒng)籌兼顧。往往一個項目效益好壞并不能真正說明問題,往往需要將對某一項目的效益放到一批項目、一批資金中去加以判別,如對某有國債資金投入的高科技產業(yè)化項目的效益審計,科技產業(yè)是一個風險性極大的產業(yè),一個項目的失敗并不能代表整個國債資金對高科技產業(yè)化項目的投資失敗,需要對國債資金在高科技產業(yè)投資作總量系統(tǒng)分析,要看國債資金對高科技產業(yè)是否有推動及拉動作用,是否帶動了相關產業(yè)的更新換代和發(fā)展。這種在個別項目的效益評判基礎L,對某一行業(yè)、某一方面、某項資金的系統(tǒng)性效益審計能夠揭示一些共性的、深層次的問題,能夠更好地發(fā)揮審計的建設性作用。
審計創(chuàng)新性的效益審計:發(fā)揮審計工作的特點,借鑒國外績效審計的技術方法。投資項目的效益審計,不能照搬投資項目后評估的一般方法,投資項目后評估在經濟效益方面往往是只評不審,這種缺乏真實性、合法性為基礎的評價往往是失之毫厘,差之千里,而項目的后評估在社會效益和環(huán)境效益方面往往是定性多,定量少,我們開展投資項目的效益審計必須發(fā)揮審計工作的特點,要借鑒國外績效審計的技術方法,特別是對某一項目資金節(jié)約度的計算,這樣能夠使我們的效益審計真正建立在不僅能定性,而且能加以定量的基礎上,使我們的效益審計更富有創(chuàng)造性,更有可靠性。
審計為實現上述審計目標,政府投資效益審計,重點應從投資決策、資金使用。項目管理和投資效益四個環(huán)節(jié)開展效益審計。
審計1、投資立項決策的審計與評價。一個工程項目的命運首先取決干項目立項決策。一個決策失誤的項目,再規(guī)范的項目管理也無濟于事。因此,實施投資效益審計,應注重對投資決策的科學性、合理性作出獨立評價。目前,我國投資領域普遍存在低水平重復建設、損失浪費、投資效益低下等問題。產生這些問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關鍵在于投資決策缺乏科學性、合理性。
審計2、對投資建設資金的撥付、使用和管理中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審計和評價。政府直接投資項目資金來源主要為財政性資金。目前由于管理部門和環(huán)節(jié)較多,在資金的撥付、轉移、使用中存在許多問題,因此必須就其真實性、合法性作出審計評價。
審計3、對項目管理的審計與評價。審查項目法人責任制、資本金制、招投標制、合同制和工程監(jiān)理制的落實情況。
審計4、對投資效益的審計與評價。政府投資項目主要是非經營性項目,不以盈利為目的,主要是為社會公眾提供公益性服務。所以,衡量其效益就不能只看其自身的經濟效益,更應該注重其滿足社會共同需要的優(yōu)劣程度及推動同民經濟和社會事業(yè)持續(xù)、快速、健康發(fā)展的效果,更應該從宏觀效益、社會效益及生態(tài)效益方面評價項目的投資效益。
審計評價項目的投資效益,首先要確立評價投資效益優(yōu)劣程度的審計標準。具體操作中,可把項目初步設計中的預期效益和同行業(yè)平均水平作為評價標準,通過實際效益與標準效益的對比分析,對項目的投資效益作出客觀評價。實際工作中,審計目的不同決定了評價性質的不同,效益表現形式的不同決定了評價范同和內容的不同,具體到建設項目,可因建設項目的行業(yè)性質和審計目的進一步細化效益評價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