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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收資本增加的會計處理

2006-5-23 17:3  【 】【打印】【我要糾錯

  一、資本公積和盈余公積轉增實收資本(股本)的核算

  例1:某企業(yè)經(jīng)批準將1600000元的資本公積轉增實收資本,已辦妥相關手續(xù)。應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資本公積      1600000

   貸:實收資本(或股本) 1600000

  這里應注意的是:資本公積和盈余公積均屬于所有者權益,轉為實收資本時,如為獨資企業(yè)比較簡單,直接結轉即可;如為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應按原股東所持股份同比例增加各股東的股權。股份有限公司具體可采用發(fā)放新股的辦法。

  二、所有者新投入實收資本的會計處理

  所有者新投入實收資本的核算與一般企業(yè)投入資輸出本的核算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本形成的核算基本相同。但如果是新投資者投入資本,其繳付的資金數(shù)額大于其應占注冊資本的部分,不能記入“實收資本”科目,而應記入“資本公積”科目。

  三、可轉換債券轉為股本的會計處理

  股份公司將發(fā)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按規(guī)定轉為普通股時,也增加了公司的股本。債券轉換為股票時,應按該債券的面值借記“應付債券—債券面值”科目,按未攤銷的溢價(或折價)借記(或貸記)“應付債券—債券溢價(或債券折價)”科目,按已提的債券利息借記“應付債券—應計利息”科目,按股票面值和轉換的股數(shù)計算的股票面值總額貸記“股本”科目,按實際用現(xiàn)金支付的不可轉換部分債券的價值,貸記“現(xiàn)金”或“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額貸記“資本公積”科目。

  四、分派股票股利的會計處理

  股份有限公司分配股利可采取兩種方式,即發(fā)放現(xiàn)金股利和股票股利。股票股利是指采用增發(fā)普通股的方式向股東分派股利。目前在我國發(fā)放股票股利多以配股(送股)方式進行,相當于將利潤轉為股本。

  發(fā)放股票股利通常是按法定程序辦理增資手續(xù),重新登記注冊資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然后根據(jù)股東所持有的股數(shù)按應發(fā)股利的等值比例折算后,發(fā)放給股東。

  例2:B股份有限公司經(jīng)股東大會審議批準,決定按照股票面值的10%發(fā)放股票股利,該公司全部發(fā)行在外的普通股為1000萬股,每股面值1元,按每10股配送1股,共計配送100萬股。應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利潤分配—轉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1000000

   貸:股本                              1000000

  若B公司按每10股配送1股的股票股利,每股面值1元、市價1.5元,則應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1500000

   貸:股本                    1000000

     資本公積                 500000

  由于分派股票股利是按各股東持股比例分配的,如果某股東按所持股份比例分得的股票股利中有不足1股的情況時,應采取適當?shù)姆椒ㄌ幚怼H鏏股東持有本公司股票95股,股東大會決議按每10股送1股分派股票股利,這樣A股東應得股票股利就是9.5股。這種情況下在實務中有兩種處理方法:一是將不足一股的股票股利按照市價折算為現(xiàn)金股利發(fā)放;二是由股東相互轉讓湊成整股。但無論采用哪種方法都將改變公司股權結構,但不改變公司的負債和資產(chǎ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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