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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社會經(jīng)濟的發(fā)展,企業(yè)面臨的不確定性逐漸加大,特別是隨著知識資產(chǎn)在經(jīng)濟發(fā)展中貢獻的比重逐漸增大,相應地用戶對財務信息的相關性要求提高,要求財務報告提供更多的信息,以幫助其評價企業(yè)的機會和風險。由此,在財務會計方面產(chǎn)生了一系列的問題,如商譽、人力資源、衍生金融工具等。對于這些傳統(tǒng)財務報告沒有提供或沒有充分提供的信息,是否應當提供,理論界形成了共識,目前問題的核心是如何提供這些信息:是在報表附注中披露還是在財務報表中確認?理論界尚存在爭議。本文擬對此簡單地談談自己的看法。
一、披露與確認的含義
財務報告包括財務報表、報表附注、輔助報表和其他財務報告。披露和確認都是財務報告表述的手段。但二者的適用對象是不同的。
所謂確認,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以下簡稱FASB)在《企業(yè)財務報表項目的確認和計量》中將其定義為“將某一項目,作為一項資產(chǎn)、負債、營業(yè)收入、費用等等之類正式地列入某一個體財務報表的過程。它包括同時用文字和數(shù)字描述某一項目,其金額包括在報表總計之中”。
對于披露,目前尚沒有什么嚴格的定義。實際上,披露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上的披露,泛指財務報告,它包括確認;而狹義的披露指表外附注及其他財務報告的表述。本文采用狹義的披露概念。
值得指出的是,只有財務報表表內(nèi)的表述才是確認,報表附注、其他財務報告的表述不能叫作確認,而只能叫作披露。正如FASB指出的,“既然確認的意思是既用文字又用數(shù)字來描述一個項目,其金額包括在財務報表總計之中,用其他方法作出的交代不是確認??梢栽谧⑨?、在財務報表正文的括號里、在輔助信息中,以及在財務報告的其他方法交代的有關財務報表各項目的信息及其量度,不能用來替代符合確認標準各項目在財務報表中的確認?!?/P>
財務報表有專門的格式和內(nèi)容,要想將項目在報表中加以確認,就必須涉及到計量的問題,可計量性是確認的一項重要標準。事實上,許多項目之所以得不到確認,關鍵就是難以可靠地計量。在附注或其他財務報告中披露,則相對靈活,只要求相對準確,甚至可以采用非財務計量。
二、關于確認與披露是否存在信息差異的爭論
一般認為,財務報表是財務表述和傳遞的主要手段,是財務報告的中心,最有用的信息應當是通過財務報表提供的。表內(nèi)是主體,附注只起支持和補充作用。如FASB指出,“最有用的信息,一般應在財務報表中予以確認”。換而言之,這種觀念認為,確認與披露是有信息差異的,確認的信息含量高于披露?;谶@一觀念,對于用戶有用的信息,應當在財務報表中得到確認,而不僅僅是在報表附注或其他財務報告中加以披露。
而另一些持信息觀的人則認為,披露與確認沒有信息差異。也就是說,不管是表內(nèi)確認還是表外披露,都能傳遞有用信息,二者傳遞信息方面的能力沒有顯著的差異。附注披露也許在本質(zhì)上等同于財務報表中的項目確認。查特菲爾德在《會計思想史》中指出,“高效率市場的假設意味著是財務報告信息公開化的方式并非象會計人員設想的那樣重要。只在備注中或在報送證券交易管理委員會的10K報告中加以反映的或有負債應該在證券價格中如實反映,就象它在資產(chǎn)負債表中作為一個項目予以報告一樣。”
那么,表外披露與表內(nèi)確認究竟有沒有區(qū)別?也就是,這兩者的信息含量(相關性)有無差異?這一問題可以說是財務會計的一個基本問題。確認與披露在技術上的要求是不同的,確認要涉及到復雜的計量問題,要求比較準確可靠,而披露則相對要求較低。如果披露與確認沒有差異,那么準則制定者就沒有必要勞心費力地考慮如何對會計事項予以確認使之進入財務報表,而只要要求企業(yè)在表外披露有關信息。對此,西方有關實證研究得出的結論不盡一致。
研究表明,披露與確認還是有差別的。如Bernardand Schipper認為,如果①投資者不恰當?shù)氐凸琅兜臄?shù)字,②確認意味著更相關或更可靠,確認和計量將會產(chǎn)生不同的股價效應。David Aboody對石油和天然氣行業(yè)進行研究后發(fā)現(xiàn),在附注中披露與確認對股價有不同的影響。PaquitaY.David-Fridayet al.檢驗了SFAS106前披露退休后福利(PRB)負債和SFAS106后立即確認PRB負債的公司,發(fā)現(xiàn)了PRB負債的市場定價在SFAS106前后不同的證據(jù),披露PRB負債與股價的聯(lián)系低于確認PRB負債。因此,附注披露并不能充分替代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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