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資的概念及工資基金管理的意義
工資是企業(yè)根據勞動者工作的數量和質量支付給勞動者個人的勞動報酬。應付工資是企業(yè)對職工個人的一種負債,是企業(yè)使用職工的知識、技能、時間和精力而給予職工的一種補償(報酬)。
在一定時期內,國家用于支付給職工個人的工資基金,是國民收入分配中消費基金的一部分。工資基金數量的大小,關系到國民經濟中積累與消費的比例關系,涉及到社會購買力與消費品供應之間的平衡關系,也直接影響著每個職工的物質生活利益;同時,工業(yè)企業(yè)的工資支出,又是構成產品生產成本和期間費用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的勞動工資政策、正確計算和發(fā)放工資、控制工資支出,不僅對于發(fā)展整個國民經濟有著重要意義,而且對于促進企業(yè)正確貫徹以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調動職工生產積極性,不斷提高勞動生產率,降低產品生產成本和期間費用,都有著重要的作用。
二、工資總額的組成
工資總額是指各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國家為了統(tǒng)一工資的核算工作,對工資總額的具體內容做了統(tǒng)一規(guī)定,工業(yè)企業(yè)必須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工資總額的組成內容組織工資的核算。按照國家統(tǒng)計局1989年第1號令發(fā)布的《關于職工工資總額組成的規(guī)定》,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
1、計時工資
計時工資是指按計時工資標準(包括地區(qū)生活費補貼)和工作時間支付給個人的勞動報酬。包括:a、對已做工作按計時工資標準支付的工資。b、實行結構工資制的單位支付給職工的基礎工資和職務(崗位)工資;c、新參加工作職工的見習工資(學徒的生活費)等。
2、計件工資
計件工資是指對已做工作按計劃單價支付的勞動報酬。主要包括:a、實行超額累進計件、直接無限計件、限額計件、超定額計件等工資制,按勞動部門或主管部門批準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支付給個人的工資;b、按工作任務包干方法支付給個人的工資;c、按營業(yè)額提成或利潤提成辦法支付給個人的工資。
3、獎金
獎金是指支付給職工的超額勞動報酬和增收節(jié)支的勞動報酬。如生產獎,包括超產獎、質量獎、安全(無事故)獎、考核各項經濟指標的綜合獎、提前竣工獎、年終獎(勞動分紅)等;勞動競賽獎,包括發(fā)給勞動模范、先進個人的各種獎金和實物獎勵等。
4、津貼和補貼
津貼和補貼是指為了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的勞動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給職工的津貼,以及為了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影響支付給職工的物價補貼。津貼,包括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勞動消耗的津貼(如高空津貼、井下津貼、高溫津貼等)、保健津貼、技術性津貼(如工人技師津貼等)、年功性津貼(如工齡津貼等)及其他津貼(如直接支付給個人的伙食津貼、合同制職工的工資性補貼以及書報費等)。物價補貼,包括為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上漲或變動的影響而支付的各種補貼(如副食品價格補貼、肉類等價格補貼、糧價補貼等)。
5、加班加點工資
加班加點工資是指按規(guī)定支付的加班工資和加點工資。
6、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包括:a、根據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因病、工傷、產假、計劃生育、婚喪假、事假、探親假、定期休假、停工學習、執(zhí)行國家或社會義務等原因按計時工資標準或計時工資標準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資;b、附加工資、保留工資。
三、工資總額不包括的項目有:
1、根據國務院發(fā)布的有關規(guī)定頒布的創(chuàng)造發(fā)明獎、自然科學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議、技術改進獎等以及支付運動員、教練員的獎金;
2、有關勞動保險和職工福利方面的各項費用(如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探親路費等);
3、有關離休、退休、退職人員的待遇的各項支出;
4、勞動保護的各項支出(如工作服、手套、膠鞋等勞保用品,清涼飲料等);
5、出差伙食補助費、誤餐補助、調動工作的旅費和安家費;
6、勞動合同制職工解除勞動合同時由企業(yè)支付的醫(yī)療補助費、生產補助費等;
7、因錄用臨時工而在工資以外向提供勞動力單位支付的手續(xù)費或管理費;
8、計劃生育獨生子女補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