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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納的核算方法是什么?

來源: 編輯: 2004/05/18 16:17:12  字體:

  19.怎樣復核原始憑證?

  復核原始憑證是會計機構、會計人員結合日常財務工傷進行會計監(jiān)督的基本形式,它可以保證會計核算的質量,防止發(fā)失貪污、舞弊等違法行為。出納是財會部門的一道窗口,一定要把好憑證復核關。在憑證復核中一定要嚴肅認真、堅持原則、堅持制度、履行職責。對內容不完整、手續(xù)不齊全、書寫不清楚、計算不準確的原始憑證,應退還有關部門和人員,及時補辦手續(xù)或進行更正;對違法收、支堅決制止和糾正。會計人員既不制止和糾正,也不向單位領導人提出書面意見的,要承擔責任;對嚴重違法,損害國家和社會公眾利益的收、支應向主管單位或財政、稅務、審計機關報告,接到報告的機關應及時處理。

  原始憑證復核的內容主要包括真實性復核、完整性復核和合法性復核三個方面。

 ?。?)真實性復核。所謂真實,就是說原始憑證上反映的應當是經濟業(yè)務的本來面目,不得掩蓋、歪曲和顛倒真實情況。

  第一,經濟業(yè)務雙方當事單位和當事人必須是真實的。開出原始憑證的單位,接受原始憑證的單位,填制原始憑證的責任人,取得原始憑證的責任人都要據(jù)實填寫,不得冒他人、他單位之名,也不得填寫假名。

  第二,經濟業(yè)務發(fā)生的時間、地點、填制憑證的日期必須是真實的。不得把經濟業(yè)務發(fā)生的真實時間改變?yōu)橐郧盎蛞院蟮臅r間;不得把在甲地發(fā)生的經濟業(yè)務改變成在乙地發(fā)生,也不得把填制原始憑證的真實日期改變?yōu)橐郧盎蛞院蟮娜掌凇?p class="style12" style=line-height:150%>  第三,經濟業(yè)務的內容必須是真實的。是購貨業(yè)務,必須標明貨物的名稱、規(guī)格、型號等;是住宿業(yè)務,就要標明住宿的日期;是乘坐交通工具業(yè)務,就得標明交通工具種類和起止地點;是就餐業(yè)務,必須標明就餐,不得把購物寫成就餐,把就餐寫成住宿;是勞動報酬支付,就應該附有考勤記錄和工資標準等。

  第四,經濟業(yè)務的“量”必須是真實的。購買貨物業(yè)務,要標明貨物的重量、長度、體積、數(shù)量;其他經濟業(yè)務也要標明計價所使用的量,如住宿1天、參觀展覽3次、住院治療10天等。

  最后,也是最關鍵的一點就是單價、金額必須是真實的。不得在原始憑證填寫時抬高或壓低單價,多開或少開金額。

  (2)完整性復核。所謂完整,是指原始憑證應具備的要素要完整、手續(xù)要齊全。復核時要檢查原始憑證必備的要素是否都填寫了。例如,發(fā)貨票上要有供貨單位的財務公章、稅務專用章、本聯(lián)發(fā)貨票用途、發(fā)貨票的編號等。要素不完整的原始憑證,原則上應當退回重填。特殊情況下需有旁證并經領導批準才能報賬。

  復核原始憑證的手續(xù)是否齊全,包括:雙方經辦人是否簽字或蓋章,需要旁證的原始憑證,旁證不齊也應視為手續(xù)不齊全。例如,某些金屬和化工材料的發(fā)貨票或提貨單后還應附有證明貨物化學成份的化驗單等憑證;不需入庫的物品,發(fā)貨票上還應有使用證明人的簽名;需要另外登記的原始憑證,需經登記以后再到會計部門報賬;需經領導簽名批準的原始憑證,要有領導人親筆簽名,手續(xù)不齊全的原始憑證,應退回補辦手續(xù)后再予以受理。

 ?。?)合法性復核。所謂合法,就是要按會計法規(guī)、會計制度(包括本單位制定的正在使用的一些內部會計制度)和計劃預算辦事。在實際工作中,違法的原始憑證主要有三種情況,復核時要加以注意:

  第一,明顯的假發(fā)票、假車票。有些原始憑證帶有明顯的時間性;時間變了,再用過去的原始憑證,很明顯是假的。有些原始憑證印制粗糙;印章不規(guī)范,也可以看出是假的。

  第二,雖是真實的,但制度規(guī)定不允許報銷。這種例子很多。一般說來,凡私人購置和私人使用的物品,都不能用公款報銷;凡個人非因公外出發(fā)生的各種費用都不能用公款報銷。只要熟悉制度,就容易判辨其合法性。

  第三,雖能報銷,但制度對報銷的比例或金額有明顯限制的,超過比例和限額的不能報銷。例如,職工因公出差乘坐火車輪船、到旅館住宿,對等級、金額都有限定,超過部分應自理;醫(yī)藥費報銷,不同工齡的職工享受公費的比例不同,報銷時,要按其公費比例報銷。如果超過比例報銷,超出部分就是不合法的。

  20.對于各種有問題的原始憑證怎樣處理?

  在審核原始憑證的過程中,會計(出納)人員要認真執(zhí)行《會計法》所賦予的職責、權限,堅持制度、堅持原則。對違反國家規(guī)定的收支,超過計劃、預算或者超過規(guī)定標準的各項支出,違反制度規(guī)定的預付款項,非法出售材料、物資,任意出借、變賣、報廢和處理財產物資,以及不按國家關于成本開支范圍和費用劃分的規(guī)定亂擠亂攤生產成本的憑證,會計人員應拒絕辦理。對于內容不完全、手續(xù)不完備、數(shù)字有差錯的憑證,會計人員應予以退回,要求經辦人補辦手續(xù)或進行更正。對于偽造或涂改憑證等弄虛作假、嚴重違法的原始憑證,會計人員在不拒絕辦理的同時,應當予以扣留,并及時向單位主管或上經主管報告,請求查明原因,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21.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如有遺失怎樣處理?

  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如有遺失,應當取得原開出單位蓋有公章的證明,并注明原來憑證的號碼、金額和內容等,由經辦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和單位領導人批準后,才能代作原始憑證。如果確實無法取得證明的,如火車、輪船、飛機票等憑證,由當事人寫出詳細情況,由經辦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和單位領導人批準后,代作原始憑證。

  22.怎樣填制記賬憑證?

  會計人員填制記賬憑證要嚴格按照規(guī)定的格式和內容進行,除必須做到記錄真實、內容完整、填制及時、書寫清楚之外,還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摘要”欄是對經濟業(yè)務內容的簡要說明,要求文字說明要簡煉、概括,以滿足登記賬簿的要求。

 ?。?)應當根據(jù)經濟業(yè)務的內容,按照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確定應借應貸的科目。科目使用必須正確,不得任意改變、簡化會計科目的名稱,有關的二級或明細科目要填寫齊全。

 ?。?)記賬憑證中,應借、應貸的賬戶必須保持清晰的對應關系。

 ?。?)一張記賬憑證填制完畢,應按所使用的記賬方法,加計合計數(shù),以檢查對應賬戶的平衡關系。

 ?。?)記賬憑證必須連續(xù)編號,以便考查且避免憑證散失。

 ?。?)每張記賬憑證都要注明附件張數(shù),以便于日后查對。

  23.怎樣審核記賬憑證?


  所有填制好的記賬憑證,都必須經過其他會計人員認真的審核。在審核記賬憑證的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記賬憑證填制有誤,應當按照規(guī)定的方法及時加以更正。只有經過審核無誤后記賬憑證,才能作為登記賬簿的依據(jù)。記賬憑證的審核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記賬憑證是否附有原始憑證,記賬憑證的經濟內容是否與所附原始憑證的內容相同。

 ?。?)應借應貸的會計科目(包括二級或明細科目)對應關系是否清晰、金額是否正確。

 ?。?)記賬憑證中的項目是否填制完整,摘要是否清楚,有關人員的簽章是否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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