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怎樣把有余額的賬戶余額結轉下年,實際工作中有以下兩種不規(guī)范的方法:
(1)年末終了結賬時有余額的賬戶余額,直接記入新賬余額欄內即可,不需要編制記賬憑證,也不必將余額再記入本年賬戶的借方或貸方(收方或付方),使本年有余額的賬戶的余額變?yōu)榱?。因為,既然年末是有余額的賬戶,余額就應當如實地在賬戶中加以反映,這樣更顯得清晰、明了。否則,就混淆了有余額的賬戶和無余額的賬戶的區(qū)別。
對于新的會計年度建賬問題,一般說來,總賬、日記賬和多數(shù)明細賬應每年更換一次。但有些財產(chǎn)物資明細賬和債權債務明細賬,由于材料品種、規(guī)格和往來單位較多,更換新賬,重抄一遍工作量較大,因此,可以跨年度使用,不必每年更換一次。各種備查簿也可以連續(xù)使用。
但在實際工作中,結轉賬戶余額有以下兩種不規(guī)范的做法:
一是將本賬戶年末余額,以相反的方向記入最后一筆賬下的發(fā)生額內。例如,某賬戶年末為借方余額,在結賬時,將此項余額填列在貸方發(fā)生額欄內(余額如為貸方,則作相反記錄),在摘要欄填明“結轉下年”字樣,在“借或貸” 欄內填“平”字并在余額欄的“元”位上填列“0”符號,表示賬目已經(jīng)結平。
二是在“本年累計”發(fā)生額的次行,將年初余額按其同方向記入發(fā)生額欄內,并在摘要欄內填明“上年結轉”字樣;在次行登記年末余額,如為借方余額,填入貸方發(fā)生額欄內,反之記入借方,并在摘要欄填明“結轉下年”字樣。同時,在該行的下端加計借、貸各方的總計數(shù),并在該行摘要欄內填列“總計”兩字,在“借或貸”欄內填“平”字,在余額欄的“元”位上填列“0”符號,以示賬目已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