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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書》與中國古代的財政會計

2006-9-18 11:35 《會計之友》·趙麗生 【 】【打印】【我要糾錯

  [摘要]《尚書》是我國最古老的一部政治歷史文獻匯編,也反映一些包括財政、稅收、會計等在內(nèi)的經(jīng)濟活動,是研究上古經(jīng)濟史和會計史的重要歷史資料。本文就此展開闡述。

  一、《尚書》其書

  《尚書》是我國最古老的一部政治歷史文獻匯編,由《虞書》、《夏書》、《商書》、《周書》四部分組成,主要的形式是虞、夏、商、周各時期君王的文告以及君臣談話的記錄,也有史官對一些重大歷史事件的記載。著名經(jīng)史學家金景芳先生評價尚書是“中國有史以來的第一部信史”。漢代著名學者孔安國在《尚書序》中稱春秋以來的傳本有100篇,他說:“以其上古之書,謂之《尚書》。百篇之義,世莫得聞”。流傳到現(xiàn)在的版本為58篇,其中有25篇被學術界認定為后人偽托先人而作的“偽古文”。從時間序列上看,《尚書》的時間跨度涉及了包括虞、夏、商、周的先秦各歷史階段;從空間分布上看,《尚書》涵蓋的范圍包括虞、夏、商、周各個歷史時期重大的政治、思想、經(jīng)濟、歷史、法律、文化等方面!渡袝访媸酪詠,一直是人們研究中國原始社會、奴隸社會乃至封建社會政治、思想、經(jīng)濟、歷史、法律、文化的一部重要典籍。

  《尚書》以記載重大政治活動和重大歷史事件為主,但在反映政治活動的同時也反映一些包括財政、稅收、會計等在內(nèi)的經(jīng)濟活動,是研究上古經(jīng)濟史和會計史的不可缺少的重要歷史資料。

  二、《尚書》中的財政稅收

  《尚書》反映財政、稅務等經(jīng)濟活動的篇章主要是《夏書·禹貢》篇。

  《夏書·禹貢》是我國最早的地理著作,也是我國最早最具有價值的經(jīng)濟學論著。禹,指大禹;貢,指諸侯貢獻天子方物!断臅び碡暋菲饕涊d了大禹時期關于九州區(qū)劃、山川勘定、土地分級、田賦分等、貢物分類以及山川治理和規(guī)定五服等歷史事實。

  《夏書·禹貢》把田土分為上、中、下三類,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等,田賦與土地的質(zhì)量基本對應,也分為上、中、下三類,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檔。其中,冀州“厥土惟白壤,厥賦惟上上錯,厥田惟中中”;兗州“厥土黑墳,厥草惟繇,厥木惟條。厥田惟中下,厥賦貞,作十有三載乃同”;青州“厥土白墳,海濱廣斥。厥田惟上下,厥賦中上”;徐州“厥土赤埴墳,草木漸包。厥田惟上中,厥賦中中”;揚州“厥土惟涂泥。厥田惟下下,厥賦下上,上錯”;荊州“”厥土惟涂泥,厥田惟下中,厥賦上下“;豫州”厥土惟壤,下土墳壚。厥田惟中上,厥賦錯上中“;梁州”厥土青黎,厥田惟下上,厥賦下中,三錯“;雍州”厥土惟黃壤,厥田惟上上,厥賦中下“。翻譯成現(xiàn)代文的大意是:冀州土地屬于柔軟的白壤,所以田賦應該是第一檔,同時夾雜第二檔,土質(zhì)則屬于第五等;兗州的土地是黑土,青草茂盛,樹木修長,土質(zhì)屬于六等,田賦屬于九檔,再耕作十三年以后才能與其他州的田賦相同;青州的土地是白色的鹽堿地,但這里的耕地屬于第三等,田賦屬于五檔;徐州的土質(zhì)是棕色的粘土,草木逐漸茂盛,耕地屬于第二等,田賦屬于第五檔;揚州的土質(zhì)是潮濕的泥地,耕地屬于第九等,田賦屬于第七檔;荊州的土質(zhì)也是潮濕的泥地,耕地屬于第八等,田賦屬于第三檔;豫州的土質(zhì)是石灰性沖積黃土,土的下層是黑色硬土,耕地屬于等四等,田賦主要是第二檔夾雜第一檔;梁州的土地是黑色的沃土,耕地是第七等,田賦是第八檔,同時夾雜著第七檔和第九檔;雍州的土質(zhì)是黃色泥土,耕地屬于第一等,田賦屬于第六檔。

  《夏書·禹貢》對于貢賦的繳納形式也根據(jù)與王都的距離遠近分別作出了明確的規(guī)定:“五百里甸服:百里賦納總,二百里納铚,三百里納秸服,四百里粟,五百里米。五百里侯服:百里采,二百里男邦,三百里諸侯。五百里綏服:三百里揆文教,二百里奮武衛(wèi)。五百里要服:三百里夷,二百里蔡。五百里荒服:三百里蠻,二百里流”。即:都城以外五百里范圍稱作甸服,相距都城一百里范圍的,將莊稼完整地割下繳納田賦;相距二百里范圍的,以穗頭繳納田賦;相距三百里范圍的,以帶有外殼的谷物繳納田賦;相距四百里范圍的,以粗米繳納田賦;相距五百里范圍的,以細米繳納田賦。甸服以外五百里范圍稱作侯服,相距甸服一百里范圍的大夫采邑,人民替天子服各種差役;相距二百里范圍的男邦小國人民,為天子擔負一定的差役;距三百里范圍以外的諸國人民,為天子警戒放哨;侯服以外五百里范圍稱作綏服,相距侯服三百里范圍設立掌管文教的官員來推行文教,另外二百里范圍內(nèi)的人民要武裝起來,保衛(wèi)天子。綏服以外五百里范圍稱作要服,相距綏服三百里范圍內(nèi)的人民要逐步改變風俗,另外二百里范圍內(nèi)的人民可以減免賦稅;要服以外五百里范圍稱作荒服,相距要服三百里范圍內(nèi)的人民因俗而治,簡化禮節(jié),另外二百里范圍內(nèi)的人民可以自由遷徙,不管他們是否貢賦。

  由此可見,《夏書·禹貢》對于繳納貢賦的形式是比較靈活多樣的,有物質(zhì)形態(tài)的,也有非物質(zhì)形態(tài)的勞動形態(tài)和文化形態(tài)等。物質(zhì)形態(tài)的有:連桿的莊稼、谷穗、谷子、粗米、細米等;勞動形態(tài)的有:差役、兵役等,甚至還包括屬于非物質(zhì)形態(tài)的民俗改變和文化歸順等文化形態(tài)形式。

  三、《尚書》中的會計管理機構

  《尚書》中關于會計的歷史反映主要表現(xiàn)在反映了西周時期的會計管理機構和西周時期的會計記錄和計量的痕跡。種種跡象表明:西周時期已經(jīng)設有管理會計業(yè)務的管理機構,配備了從事會計事務的業(yè)務人員。

  先秦歷史文獻反映西周時期政治制度的著作主要有兩部:一部是《尚書》,另一部是《周禮》。學術界一致認為:雖然《周禮》反映的是西周時期的政治制度、政府機構組成、政府機構的職能等等,但是《周禮》是戰(zhàn)國時期一些儒生按照自己理想化的政治構想而“創(chuàng)作”出來的一部政治文獻,其史料價值不能與《尚書》相提并論,因此,史學界考察西周時期的社會政治制度一般以《尚書》為主要依據(jù),《周禮》僅僅為參考。今傳本《尚書》反映西周政治制度的文獻主要有兩篇:一篇是《周書·立政》,另一篇是《周書·周官》。前者是學術界公認的真《尚書》重要組成部分,后者則已被學術界認定是偽《尚書》二十五篇之一。

  從內(nèi)容上分析,《周書·周官》與《周禮》的內(nèi)容十分一致,學術界懷疑它也是戰(zhàn)國或戰(zhàn)國以后某些儒生理想化的政治構想!吨芏Y》把中央官制分為天官、地官、春官、夏官、秋官、冬官,天官冢宰,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馬、秋官司寇、冬官考工記。我們再把《周書·周官》中有關中央官制的部分摘出與《周禮》的相關內(nèi)容加以比較!吨軙ぶ芄佟返挠涊d是:“立太師、太傅、太保,茲惟三公。論道經(jīng)邦,燮理陰陽。官不必備,惟其人。少師、少傅、少保,日三孤。貳公弘化,寅亮天地,弼予一人。冢宰掌邦治,統(tǒng)百官,均四海;司徒掌邦教,敷五典,擾兆民;宗伯掌邦禮,治神人,和上下;司馬掌邦政,統(tǒng)六師,平邦國;司寇掌邦禁,詰奸慝,刑暴亂;司空掌邦土,居四民,時地利。六卿分職,各率其屬,以倡九牧,阜成兆民。六年五服一朝。又六年,王乃時巡,考度于四岳。諸侯各朝于方岳,大明黜陟!庇纱丝梢姡吨芏Y》與《周書·周官》除太師、太傅、太保三公和少師、少傅、少保三孤有所不同外,其余的機構和官名幾乎完全相同!吨芏Y》是天官冢宰、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馬、秋官司寇、冬官考工記;《周書·周官》是冢宰、司徒、宗伯、司馬、司寇、司空。二者差異僅僅在冬官,《周禮》叫考工記,《周書·周官》叫司空。因此,《周書·周官》不宜作為西周的政治制度進行研究,只可以作研究西周政治制度的參考。我們把研究的重點就確定在《周書·立政》這一篇。

  《周書·立政》對西周時期的中央機構的記載是:“亦越文王、武王,克知三有宅心,灼見三有俊心,以敬事上帝,立民長伯。立政:任人、準夫、牧作三事;①S、綴衣、趣馬、小尹、左右攜仆、百司庶府,大都小伯、藝人,表臣百司、太史、尹伯,庶常吉士。司徒、司馬、司空、亞、旅。夷、微、盧烝;三毫阪尹!保ā吨軙ち⒄罚┰凇渡袝分辛信e的中央機構組成人員中,管理財政稅務事務的官員應該是以準夫為首的小尹、攜仆、司空等人,而從事會計工作的職員應該是太史和百司中的某一部分人。

  四、《尚書》中的會計記錄

  《尚書》所反映的歷史事實表明:西周時期的會計已經(jīng)基本成型,有了較為固定的記錄方法和順序。

  《尚書》中反映到與會計業(yè)務有關的史料共有三篇,分別是《召誥》、《洛誥》和《文侯之命》,均為反映西周時期的史料。其中:《召誥》反映的是周朝初期,周成王欲建洛邑,委派太保召公先行勘察地形,召公在新邑南郊連續(xù)兩日祭天、祭土神的一系列活動;《洛誥》則記載了召公勘察選定新邑城址后,周公前去營建成周并派人向成王匯報占卜結果等歷史事件;《文侯之命》記載的是周平王對晉文侯的冊命辭。這三篇文獻最早的是《召誥》,時間約為公元前1040年左右,最晚的是《文侯之命》,時間約為公元前760年,時間跨度大約為282年(BC1042——BC760)。

  《召誥》中有關會計業(yè)務的記錄是:“若翼日乙卯,周公朝至于洛,則達觀于新邑營。越三日丁巳,用牲于郊,牛二。越翼日戊午,乃社于新邑,牛一,羊一,豕一!币馑紴椋旱诙斓囊颐畷r辰,周公早早地來到洛河旁,視察新邑。第三天的丁巳時辰,在南郊祭天,用了兩頭牛。又過了一天的戊午時辰,又在新邑祭土神,用了一頭牛、一只羊、一頭豬。這一系列的記錄,有以下特點:一是記錄的時間非常清楚,如“越三日丁巳”、“越翼日戊午”;二是記錄的對象非常清晰:“牛、羊、豕”;三是記錄對象的數(shù)量非常明確:“二、一、一、一”。不難看出,這些記錄已經(jīng)具備了會計記錄的主要基本元素:時間、對象、數(shù)量。這段歷史的時間約為公元前1040年左右,與河南省安陽殷墟出土的武丁時期甲骨文相距200年左右,與武丁甲骨上的會計記錄非常相似并有所發(fā)展?梢钥隙ǖ氖牵@些素材告訴我們,西周時期的會計記錄已經(jīng)趨于成熟。

  《洛誥》反映會計業(yè)務記錄的地方共有兩處,分別為“伻來毖殷,乃命寧予以秬鬯二卣。”《周書·洛誥》和“戊辰,王在新邑烝,祭歲,文王骍牛一,武王骍牛一。王命作冊逸祝冊,惟告周公其后。”(《周書·洛誥》)意思分別是:上次派人來慰勞殷民時,大王讓他們給我?guī)韮韶蘸诿紫憔茊柊。戊辰日,成王在新城舉行冬祭,祭祀新年,分別給他的祖父周文王和父親周武王各祭獻了一頭紅牛。成王還讓負責記錄的作冊宣讀冊書,告慰先祖說周公暫時留在洛邑,管理新都。這段歷史記載的時間與《周書·召誥》的時間差不了多少,也是在公元前1040年左右,但要稍晚于《周書·召誥》。從記錄的規(guī)律和形式來看,兩者相差不大:都有記錄的時間、對象、數(shù)量。不同的是,《洛誥》記錄的對象有所擴大,記錄的經(jīng)濟活動過程也不僅限于祭祀,已經(jīng)開始涉及到遺贈禮品——秬鬯。

  《文侯之命》是一篇記錄周平王對晉文侯冊命的誥辭,時間為公元前760年左右!段暮钪分姓f:“王日''''義父和!其歸視爾師,寧爾邦。用賚爾秬鬯一卣,彤弓一,彤矢百,盧弓一,盧矢百,馬四匹''''.”(《周書·文侯之命》)意思是:平王說:“叔父義和,你要回去治理你的民眾,安定你的國家了。我現(xiàn)在賜您祭祀用的黑米香酒一卣,紅色弓一張,紅色箭一百枝,黑色弓一張,黑色箭一百枝,馬四匹!边@篇誥辭雖然沒有具體的時間,但記錄經(jīng)濟活動的內(nèi)容比《召誥》和《洛誥》都豐富。記錄的對象包括了“秬鬯、彤弓、彤矢、盧弓、盧矢、馬”,記錄的數(shù)量有“一、一、百、一、百、四”,并且對重要物資還有了實物計量單位,如“秬鬯”的實物計量單位為“卣”,“馬”的實物計量單位為“匹”。

  五、《尚書》中的經(jīng)濟計量

  《尚書》中較多地存在經(jīng)濟計量的篇章是記載呂侯勸說周穆王沿用夏代贖刑的歷史事實的《呂刑》。

  《呂刑》記載的是周穆王時期的一段歷史,時間約為公元前940年左右!秴涡獭烽_首便有“惟呂命王:''''享國百年,耄荒,度作刑,以詰四方''''”一段話。這段話的大意是:呂侯對周穆王說,周人建國已經(jīng)整整一百年了,天下百姓和四方諸侯不像建國初期那樣小心翼翼了,許多百姓和諸侯開始放肆,現(xiàn)在必須考慮制定一部完整的型法,用來約束四方的不法之徒?梢,從西周滅商至周穆王時“享國百年”,就是距公元前1046年100年的公元前940年。從政治與法律的角度看,《呂刑》通過呂侯對苗民的殘酷刑罰的反思,提出了“德威惟畏,德明惟明”的“明德慎罰”的政治主張,闡明了“典獄,非訖于威,惟訖于富”的法律本質(zhì),揭示出法律的本質(zhì)不是為了威懾百姓,而是為了百姓的富強?梢,西周先人對法律本質(zhì)的認識至今都有非常現(xiàn)實的意義。因此從這個意義上說,我們的祖先對世界法律的貢獻也是不可磨滅的。從另一個角度分析,先人們在維護法律尊嚴的同時,對一些證據(jù)不足的案件靈活地采用了經(jīng)濟手段進行調(diào)整,我們可以從中考察到當時社會歷史條件下的一些經(jīng)濟計量技術!秴涡獭分姓f:“墨辟疑赦,其罰百鍰,閱實其罪。劓辟疑赦,其罰惟倍,閱實其罪。劓辟疑赦,其罰倍差,閱實其罪。宮辟疑赦,其罰六百鍰,閱實其罪。大辟疑赦,其罰千鍰,閱實其罪。墨罰之屬千。劓罰之屬千,剕罰之屬五百,宮罰之屬三百,大辟之罰其屬二百。五刑之屬三千。”意思是:判墨刑而案情有疑點,減刑判罰金一百鍰,并查實案情;判劓刑而案情有疑點,減刑判罰金二百鍰,并查實案情;判墨刖刑而案情有疑點,減刑判罰金五百鍰,并查實案情;判宮刑而案情有疑點,減刑判罰金六百鍰,并查實案情;判死刑而案情有疑點,減刑判罰金一千鍰,并查實案情。墨刑條目一千條,劓刑條目一千條,刖刑條目五百條,宮刑條目三百條,死刑條目二百條,五刑條目共三千條。文中的“罰”是指罰金,當時的罰金是銅:“鍰”是古代的一種計量單位,合6兩,16兩為1斤:“惟倍”指倍于前者(劓刑的罰金200鍰倍于墨刑的罰金100鍰):“倍差”指一倍半于前者(剕刑的罰金500鍰多出一倍半于劓刑的罰金200鍰,比200鍰多一倍為400鍰,再多200鍰的半倍為100鍰,合計為500鍰)。由此可見,西周時期的經(jīng)濟計量除直接用數(shù)字計量外,還有“倍”、“倍差”等替代數(shù)字的文字。

  總之,《尚書》作為距今約2700年——3000年的中國最古老的政治歷史文獻,在主要為后人傳達政治歷史信息的同時,也為我們傳遞來當時社會的經(jīng)濟信息和會計信息,使我們在幾千年之后仍然能夠通過這些信息了解先人的政治理念、政治管理、財政思想、財政管理方法以及會計管理技術,是我們研究會計起源不可多得的歷史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