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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工作底稿復核應注意的事項

來源: 田桂林 編輯: 2010/06/24 10:27:18  字體:

  眾所周知,審計工作底稿是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形成的各種工作記錄和取得的各種文件資料。它不僅是審計人員形成審計結論、發(fā)表審計意見、進行審計處理的直接依據,而且還是控制和監(jiān)督審計質量的基礎。在項目審計工程中,由于單個審計人員專業(yè)知識和判斷能力方面的有限性,以及被審計事項的復雜性,難免會在審計過程中發(fā)生判斷、計算和其他方面的偏差。為保證審計工作質量,降低審計風險,必須審計人員對審計工作底稿進行復核。

  如何對審計工作底稿進行復核?復核哪些內容、復核審計工作底稿時應注意哪些事項?部分基層審計人員對此認識不清。影響了審計工作的質量。就此問題,筆者結合自身審計實踐談一下膚淺的認識。

  (1)復核人員必須是原工作底稿編制人員的上級或同級。復核人員對復核審計工作底稿內容應當非常熟悉,并且具有相當?shù)膶嵺`經驗。

  (2)復核人員應檢查工作底稿內容是否完備。審計工作底稿內容應包括:被審計單位的名稱、審計事項、實施審計期間、實施審計過程記錄、審計結論或者審計查出問題摘要及其依據、索引號及頁次、編制人員的姓名及編制日期、復核人員的姓名及復核日期以及其他與審計事項有關的記錄和證據。

  (3)復核人員應檢查工作底稿附有的審計證據是否充分。如是否附有與被審計單位財政收支、財務收支有關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等資料、是否附有與審計事項有關的法律文書、合同、協(xié)議、會議記錄、往來函證、或者鑒定資料等、是否附有與審計事項有關的審計證據等。

  (4)復核人員應檢查工作底稿中載明的事項、時間、地點當事人、數(shù)據、計量、計算方法和因果關系是否準確無誤、前后一致:相關的資料是否前后矛盾而未予以說明。

  (5)復核人員應檢查審計人員編制的工作底稿是否做到內容完整、觀點鮮明、條例清晰、用詞恰當、格式規(guī)范。

  (6)三級復核時,不同層次的復核其重點和內容要有所區(qū)別。如第一層次審計組長的復核是全面復核,每一張審計工作底稿都必須經過這一層次的復核:第二層次部門負責人的復核重點。一方面復核是否進行了第一層次的復核,另一方面還要對記錄重要事項、重要程序以及影響審計結論的審計工作底稿進行復核:第三層次專職復核機構的復核,它是在第二層次復核的基礎上進行的復核.主要是在對重要審計工作底稿進行重點抽查復核的基礎上全面復核審計報告草稿等結論性工作底稿。

  (7)復核人員應當做復核記錄,并書面表示意見。復核記錄和復核意見是對審計工作底稿的補充和完善,是審計的結論依據之一。因此,復核人員應當留下復核記錄和復核意見,并歸人審計工作底稿。復核意見和復核記錄可直接填入被復核審計工作底稿。也可單獨反映。

  (8)復核人員應督促編制人員對審計工作底稿上存在問題予以答復、處理并形成相應審計記錄。復核人員對審計工作底稿上存在的問題,認為需要追加和補充審計程序的,應督促編制人員對存在的問題及時修正,并編制相應審計工作底稿。

  (9)復核人員應當簽名并注明復核日期。簽名一方面表示已實施了復核,另一方面也便于分清審計人員間的責任。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z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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