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購入的機器設備器具選擇一次性稅前扣除是否考慮凈殘值
【問題】
新購入的500萬元以下的機器設備器具選擇一次性稅前扣除是否考慮凈殘值?
【答案】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設備 器具扣除有關企業(yè)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54號)第一條規(guī)定,企業(yè)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進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
根據上述規(guī)定,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即是全額計入費用,因此,新購入的500萬元以下的機器設備器具選擇一次性稅前扣除不考慮凈殘值,應按設備器具的全額在稅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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