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個人累計12萬以年的,是否一定要申報
【問題】
2018年個人累計12萬以年的,是否一定要申報?
【答案】
國家稅務總局12366北京納稅服務中心負責人就新個人所得稅法實施首期申報有關問題答記者問 問9:2018年度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個人,還用辦理自行申報嗎?
答:根據(jù)新修改的個人所得稅法,2019年1月1日起,納稅人無須再辦理年所得12萬元以上自行納稅申報。但對2018年度從兩處及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日常繳納稅款不足等情形的納稅人,可于2019年6月30日前,參照原年所得12萬元以上納稅申報有關規(guī)定辦理相關未盡涉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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