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2018年1月1日甲公司因張某不能勝任工作,經(jīng)過培訓(xùn)和調(diào)整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提前30日書面通知張某解除勞動合同,已知張某于2013年4月1日到甲公司工作,合同解除前12個月張某的平均工資為6000元。 甲公司需要支付的經(jīng)濟補償金是 (4年9個月)5*6000=30000元。 問: 1.這提前30日為什么不能算工作月份之內(nèi)? 2.是從2018年1月1日開始通知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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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看題目是從11.30通知的,12月底離職,通知的一個月算工作月份。
2020 04/04 03:25
84785015
2020 04/04 05:43
不是從不能勝任工作后才通知嗎
王瑞老師
2020 04/04 07:17
是1.1日解除的合同,只是說明解除的原因,不是說那個時間點不能勝任
84785015
2020 04/04 10:40
考試時該怎么判斷呢?有點蒙
王瑞老師
2020 04/04 10:53
2018年1月1日甲公司因張某不能勝任工作,經(jīng)過培訓(xùn)和調(diào)整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提前30日書面通知張某解除勞動合同
這段話時間20181.1 原因 結(jié)果 這個時間節(jié)點發(fā)生了解除這件事,中間敘述的是造成結(jié)果的原因,
84785015
2020 04/04 12:05
或者直接就是,題目中的時間就是起、始時間,不要再另加30天。
王瑞老師
2020 04/04 12:33
是的,30日是說明原因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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