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甲公司2019年度利潤表中利潤總額為40 000 000元,該公司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25%。“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不存在期初余額。 該公司2019年發(fā)生的有關交易和事項中,會計處理與稅收處理僅存在以下差別: (1)2018年12月31日取得的一項固定資產,成本為6 000 000元,使用年限為l0年,預計凈殘值為0,會計處理按雙倍余額遞減法計提折舊,稅收處理按年限平均法計提折舊。假定稅法規(guī)定的使用年限及預計凈殘值與會計規(guī)定相同。 (2)發(fā)生超標業(yè)務招待費2 000 000元,假定按稅法規(guī)定不允許稅前扣除。 (3)當年發(fā)生研究開發(fā)支出4 000 000元,均予以費用化。稅法規(guī)定,2020-07-17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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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07/17 12:37
陳詩晗老師
2020 07/17 12:41
看一下圖片,參考一下
84784968
2020 07/17 13:57
遞延所得稅是多少呢
陳詩晗老師
2020 07/17 17:20
遞延所得資產75
遞延所得負債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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