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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燃油稅何時出臺虛無縹緲

2006-12-5 11:4 中國商報 【 】【打印】【我要糾錯

  新華社記者日前就燃油稅問題采訪了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國務院法制辦公室負責人,當問到拖了近10年之久的燃油稅何時出臺時,兩個權威部門答:恰當時機。

  “恰當時機”,簡化為兩個字就是“適時”,而“適時開征”可說是幾年以來國家有關部門面對公眾質疑與質詢時一成不變的解釋。什么時候才算“適時”呢?為什么現在就不“適時”?權威部門給出的理由依然是一成不變的:“國際市場油價持續(xù)大幅度上漲,并一直處于高位運行,燃油價格很不穩(wěn)定”——一但燃油價格“穩(wěn)定”下來,就可以“適時開征”了。

  但如果可以將“國際市場油價持續(xù)大幅度上漲”作為燃油稅無法出臺的理由,那么對如下一問,有關部門恐怕不易回答:那些已經開征燃油稅的國家,可有哪一個因為“國際市場油價持續(xù)大幅度上漲”而取消燃油稅的嗎?

  而就世界能源狀況來說,要燃油價格回到“低位運行”,根本是不可能的妄想;至于燃油價的“穩(wěn)定”固然是可以期待的,但世事難料、市場多變,燃油價格何時才能“穩(wěn)定”下來,“穩(wěn)定”下來之后又能維持多長時間,則屬未知之數。如此說來,所謂開征燃油稅的“恰當時機”,其實是很渺茫的。

  “恰當時機”虛無縹緲,而權威部門仍然拿“恰當時機”給公眾留下一絲希望,這就不由人產生很多猜測與聯(lián)想。其實近年已有很多人指出,開征燃油稅、停收養(yǎng)路費,將極大剝奪一些政府部門與地方政府的權力范圍,損害它們的既得利益,而正是這些既得利益者構成了開征燃油稅的主要阻力;而另一方面,國家財政部門雖認為開征燃油稅是一種必然,但又認為“燃油稅出臺目前不是特別迫切”(財政部財科所稅收政策研究室主任孫鋼)——費改稅,增加了財政收入,同時也增加了財政支出,改與不改無大差別,而一旦改起來,那可夠復雜的:稅率應該訂多高?征收應該在生產環(huán)節(jié)還是銷售環(huán)節(jié)?農用、出租車及船舶用油的燃油稅如何確定?燃油稅是部分還是全部取代路橋收費?形成的稅收收入在中央與地方之間如何分配?等等,這些可都是“工作量”!

  我們總有很多的理由拖延開征燃油稅,盡管這些理由大多經不起推敲。尤其經不起推敲的是如下一條:要顧及燃油消費者的承受能力——油價已經夠高的了,你再征稅,大伙又如何受得了?但這樣的理由成立嗎?開征燃油稅是“費改稅”,而不是“費+稅”。再者說,開征燃油稅的意義并非僅僅是一種“費改稅”,正如這一次兩大權威部門所宣稱的,“開征燃油稅,建立以燃油消耗量為基礎的稅收制度,對于理清道路交通方面的稅費關系,促進節(jié)約燃油、保護環(huán)境、建設節(jié)約型社會等具有重要意義”,如何“促進節(jié)約”?燃油稅的思路不正基于增加燃油消費者的經濟負擔進而要他們少消費嗎?

  燃油稅何時開征?公眾急政府不急,所以才有“適時開征”、“恰當時機”的從容不迫。這說明了什么呢?說明了國家有關部門與公眾所算的并不是同一筆賬:政府更注重結果、更注重發(fā)展的速度,而公眾在意的,則是制度的完善以及發(fā)展與保護環(huán)境、保護資源之間的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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