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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概念在審計中的應用

來源: 張沁 編輯: 2006/12/01 10:24:32  字體:

  〔摘 要〕審計風險既是審計理論中的一個重要概念,又是審計實務中各階段必須考慮的一個重要因素。正確理解和把握風險在審計中的應用對于保證審計工作的質量,提高審計工作效率,促進審計事業(yè)的發(fā)展有著重要意義。

  〔關鍵詞〕風險;審計風險;應用

  審計風險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概念。在審計理論中,審計風險與審計重要性和審計證據等概念密切相關。在審計實務中,審計風險是審計人員在制定審計計劃、執(zhí)行審計程序、出具審計報告等階段必須時時加以考慮的一個重要因素。正確理解和把握風險的在審計中的應用,對于保證審計工作的質量,提高審計工作效率,促進審計事業(yè)的發(fā)展有著重要意義。

  一、風險的概念及其審計風險模型

 ?。ㄒ唬╋L險的概念

  風險是指損失發(fā)生的不確定性。從這個通常概念上理解,審計風險可以認為是由于從事審計業(yè)務而招致?lián)p失的可能性。由于這種損失一般來自于法律訴訟,所以這種風險實際上是指審計的法律責任風險。但產生風險的根本原因在于審計報告與被審計單位的實際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xiàn)金流量有可能不相符合。因此,法律責任風險取決于兩個方面:一是已審會計報表與被審計單位事實情況有重大出入的可能性;二是財務報表的使用者對于重大背離情況的敏感程度。

  1 已審會計報表與被審計單位事實情況有重大出入的可能性。在這里只關注審計人員把被審計單位本身存在錯誤的財務報表判斷為正確、給予肯定的情況,稱為誤受險。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審計風險。本文所討論的審計風險指的也是這一含義。

  2 會計報表的使用者對于重大背離情況的敏感程度。敏感程度越高,審計風險越大;反之,敏感程度越低,審計風險越小。使用者敏感程度由于涉及到不同使用者的特殊情況,是個比較復雜的綜合問題,影響的因素很多。但總的來說,可以歸納為三個方面:(1)使用者遭受損失的程度;(2)使用者對報表信息的依賴程度;(3)使用者依法自衛(wèi)的傾向。

  (二)審計風險模型

  審計風險由固有風險、控制風險和檢查風險組成。這三種風險的關系可以用一個模型來表示:審計風險=固有風險×控制風險×檢查風險。

  上述公式就是通常所說的審計風險模型,它反映了審計風險各要素之間的相互關系。但是,在審計實務中,審計風險模型中的審計風險是指期望審計風險(或可接受的審計風險)。

  期望審計風險是指在審計完成并發(fā)表了無保留意見之后,審計人員所愿意承擔的一種主觀確定的、會計報表未公允表達的風險。審計人員以它為目標,在以后的審計操作中,據以制定具體的審計策略,盡力把審計風險降低到期望水準。所以在實務中應用時,審計人員首先確定的是期望審計風險,然后評估固有風險和控制風險,最后確定檢查風險,因此,最常用的審計風險模型是:

  檢查風險=審計風險/(固有風險×控制風險)

  二、風險概念在審計中的應用

 ?。ㄒ唬徲嬶L險在業(yè)務承接階段的應用

  會計師事務所在承接業(yè)務時,如果從風險的角度來說,就是既要把握客戶潛在的風險,又要確定自己可接受的審計風險。

  1 客戶潛在的風險分析。主要是客戶有關風險的信息,例如委托的目的、客戶的財務情況、客戶的品德、客戶改聘事務所的原因等,這些因素造成的影響可以歸納為兩種:(1)審計失敗帶來法律訴訟的可能性;(2)所有報表項目固有風險的增加。如果審計人員認為潛在的風險太大,就應當拒絕接受委托,以規(guī)避審計的法律責任風險。

  2 可接受審計風險水平的確定??山邮軐徲嬶L險是指審計項目完成后,審計人員或會計師事務所準備承擔或可以接受的審計風險??山邮艿膶徲嬶L險是主觀的,沒有專門的理論框架或指南為確定它提供科學依據。但大多數(shù)會計師事務所一般將其確認在5%,這也是大多數(shù)審計人員一般公認的水平。盡管可接受的審計風險是審計人員主觀估計的,但這種估計必須是根據客觀情況進行的。具體可以從會計師事務所的風險承受能力、會計報表和審計報告使用者的情況、行業(yè)之間的競爭情況等方面考慮。

  如果事務所所評定的可接受審計風險水平是較低的,那么事務所就應當不接受委托。因此,可接受審計風險水平可以作為決定審計項目取舍的重要衡量標準之一。

 ?。ǘ徲嬶L險在計劃階段的應用

  審計人員在決定接受委托后,需要對審計風險進行初步評估。其目的在于控制各賬戶余額的審計風險,以便在審計結果時將對財務報表發(fā)表整體意見時的審計風險保持在適當水平。

  1 固有風險的評估。一方面,固有風險是客觀存在的,審計人員并不可以改變固有風險的實際水平;另一方面,固有風險又是一種難以計量的風險,但可以通過獲取有關經濟信息,同時借助審計人員大量的專業(yè)判斷能力,來評價應接受的固有風險水平。固有風險的評估是審計人員在計劃階段要做的一項重要工作,具體體現(xiàn)在以下兩個方面:(1)在編制總體審計計劃時,審計人員應當對會計報表整體的固有風險進行評估;(2)在編制具體審計計劃時,審計人員應當考慮固有風險的評估對各重要賬戶或交易類別的認定所產生的影響。

  2 控制風險的初步評估。審計人員了解內部控制并評估固有風險后,應當對各重要賬戶或交易類別的相關認定所涉及的控制風險作出初步評估。審計人員通常要在這一階段為賬戶余額或交易類別的每項認定確定一個控制風險計劃估計水平。由于此時還未進行符合性測試,無法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做出判斷,因此,此水平只是初步或計劃的水平,它依據的是被審計單位相關內部控制設計的合理性。

  3 計劃檢查風險水平的確定。在可接受的審計風險已經確定的前提條件下,對固有風險評估和控制風險初步評估后,按照審計風險模型,就可以得到計劃檢查風險水平。即:

  計劃的檢查風險=可接受的審計風險/(固有風險評估水平×控制風險評估水平)

  根據計劃檢查風險水平就可以為編制審計計劃時確定實質性測試的性質、時間和范圍提供依據。

 ?。ㄈ徲嬶L險在實施階段中的應用

  1 控制風險的進一步評估。在對內部控制初步了解后,如果審計人員準備信賴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接著就應當實施符合性測試程序,以進一步評估控制風險水平。即如果控制風險初步評估為低,審計人員就可以信賴內部控制,那么就要進行符合性測試。如果控制風險初步評估為高水平,則審計人員不能信賴內部控制,就可以不進行符合性測試程序。

  控制風險的進一步評估是在符合性測試之后進行的,是以與某認定相關的各內部控制要素里的控制政策和程序為基礎的。并且要將評估的結果與控制風險的初步評估水平進行比較,如有差異,應根據控制風險進一步的評估結果修正初步評估水平,修訂審計計劃中的實質性測試的性質、時間和范圍。

  2 可接受的檢查風險水平的修正。審計人員經過符合性測試,對被審項目的固有風險和控制風險可能有了更為準確的估計,如果控制風險進一步評估的水平需要修正,此時就應及時用修正后的控制風險水平來代替控制風險的初步評估水平,從而修正在計劃階段所確定的檢查風險水平,然后再用修正的檢查風險水平來決定實質性測試的性質、時間和范圍。

  3 控制風險的最終評估。在審計終結前,審計人員應當根據實質性測試程序的結果和其他審計證據,對控制風險進行最終評估,并檢查其是否與控制風險的初步評估結論相一致。如果不一致,如實質性測試結果表明,控制風險水平高于控制風險的初步評估水平,可能意味著根據對控制風險初步評估結論而設計的實質性測試程序不能將檢查風險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此時,審計人員在應當考慮是否要追加相應的審計程序。

  4 檢查風險的實際水平。檢查風險的實際水平與審計人員運用審計程序的有效性有關。與固有風險和控制風險不同,檢查風險的實際水平隨審計人員對某項認定執(zhí)行的實質性測試的性質、時間和范圍的改變而改變。審計人員在實施了實質性測試后,可以確定檢查風險的實際水平。這時應當將檢查風險的實際水平與可接受的檢查風險水平進行比較。以判斷檢查風險的實際水平是否控制在接受的檢查風險之內。如果不能將檢查風險的實際水平控制在接受的檢查風險之內,審計人員有兩種選擇:一是擴大實質性測試范圍;二是考慮發(fā)表審計意見的類型。

  (四)審計風險在終結階段的應用

  1 終極審計風險的評估。終極審計風險是指審計項目完成后所實際形成或審計人員實際承擔的審計風險。在審計結束時,審計人員還應當運用審計風險模型對最終形成的實際審計風險進行估計,并將實際審計風險水平與可接受的審計風險水平比較,如果存在前者大于后者的情況,說明執(zhí)行的審計程序不夠充分,審計測試的范圍有限。為降低法律責任風險,審計人員要么重新確定審計范圍,要么考慮出具審計意見的類型。

  2 審計風險對審計意見的影響。如果經過實施有關實質性測試后,審計人員又不能重新執(zhí)行新的審計程序,即認為不能將終極審計風險的實際水平控制在接受的審計風險之內,那么就應當發(fā)表保留意見或拒絕表示意見。因為,這說明審計人員因審計范圍受到重大限制難以確定有多少重大錯報或漏報,無法通過實質性測試予以發(fā)現(xiàn),會計報表的部分或全部認定是否真實、公允也難以確定。在這種情況下,比較穩(wěn)妥的做法是發(fā)表保留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以降低訴訟風險。

  參考文獻:

  [1]余玉苗 審計學[M] 武漢大學出版社,2002:6

  [2]朱榮恩 審計學[M] 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9

  [3]劉長翠 審計學[M] 經濟科學出版社,2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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