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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比性原則(comparability)

2002-4-5 13:5  【 】【打印】【我要糾錯
    亦稱統(tǒng)一性原則,指不同會計主體同一會計期間的會計信息應當相互可比。這一原則要求不同會計主體同一會計事項的會計方法和程序要一致,會計報表指標及其口徑要相同?杀刃栽瓌t的目的在于擴大會計信息的有用性和決策相關性,使會計主體在相互比較中尋找并解釋他們之間的相似和投資決策,管理者據(jù)此進行經(jīng)營決策。如此等等。

  對可比性原則還有另外兩種解釋。一種是,可比性原則是指同一會計主體不同會計期間的會計信息應錄相互可比,不同會計主體同一會計期間的會計信息應當相互可比。即可比性包括一致性。另一種解釋是,同一會計主體不同會計期間的縱抽會計信息的可比性要求稱為一貫性原則;不同會計主體同一會計期間的橫向會計信息的可比性要求稱為統(tǒng)一性原則。即用一致性原則保證會計信息的縱向可比性,用統(tǒng)一性原則保證會計信息的橫向可比性,統(tǒng)一性和一致性構成可比性的兩個因素,而從屬于可比性。

  可比性原則必須以一致性原則為前提,以客觀性原則為基礎。只有同一會計主體的前后會計期間的會計信息一致,才能使不同會計主體之間的比較相關有用;只有各個會計主體的會計信息真實可靠并且具有可比性,他們之間的比較才會相關有用。相關的或可靠的會計信息不一定就是可比的會計信息,為增加可比性,不同會計主體應盡可能采用統(tǒng)一的會計方法和程序,并以會計準則或會計制度為規(guī)范。但過分強調(diào)會計方法和程序統(tǒng)一追求可比性,則可能會削弱甚至破壞相關性和可靠性。如果統(tǒng)一性掩蓋了各會計主體之間真正的差別,其可比性也將大大削弱。

  可比性原則要求會計主體提示其所采用的會計方法和程序,并且在改變會計方法和程序時,要將變動情況、變動原因及其對財務狀況和經(jīng)營業(yè)績的影響進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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