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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信息
銀行承兌匯票是指由收款人或承兌申請人簽發(fā)并由承兌申請人向開戶銀行申請,經(jīng)銀行審查同意承兌的票據(jù)。使用銀行承兌匯票進行結(jié)算時,由承兌申請人持銀行承兌匯票和購銷合同向其開戶銀行申請。承兌銀行按照有關政策規(guī)定對申請進行審查,符合承兌條件的銀行即可與承兌申請人簽訂承兌契約,并在匯票上簽章用壓數(shù)機壓印匯票金額。之后將銀行承兌匯票和解訖通知交給承兌申請人。
收款人或被背書人應在銀行承兌匯票到期時將銀行承兌匯票、解訖通知,連同進賬單送交開戶銀行辦理轉(zhuǎn)賬。匯票到期前承兌申請人應將票款足額交存其開戶銀行,如果匯票到期日承兌申請人未能足額交存票款時,承兌銀行應向收款人或貼現(xiàn)銀行無條件履行支付責任,同時根據(jù)承兌契約對承兌申請人執(zhí)行扣款并對未扣回的承兌金額計收罰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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