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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來,上市公司資本操縱、信息批露違規(guī)、財務造假等行為屢見不鮮。本文通過分析上市公司會計造假問題的成因,提出了在當前的證券市場條件下如何治理上市公司會計造假問題的建議。
關鍵詞:上市公司 會計信息 造假
近年來,上市公司會計造假現象層出不窮、屢禁不止,而且有愈演愈烈之勢。這不僅嚴重地挫傷了廣大投資者的信心,破壞了證券市場健康運營的秩序,更使會計執(zhí)業(yè)界面臨著前所未有的信譽危機。治理上市公司會計造假行為的任務非常艱巨,同時對上市公司、投資機構、中介機構、媒體等各方面的治理,直接關系到中國資本市場的未來。
一、上市公司會計造假問題的原因
上市公司是證券市場發(fā)展的基石,深刻剖析上市公司造假事件,有助于規(guī)范上市公司的市場行為,維護證券市場的正常秩序,維護證券市場的三公原則和保護投資者的利益。
(一)企業(yè)管理當局和控股股東有操縱會計信息的要求
第一,上市前為取得上市資格和較好的發(fā)行價格
在我國政府調控干預下的公司上市,財務資料成為后期上市運作的關鍵因素。為達上市目的,不少企業(yè)是有條件要上,沒有條件創(chuàng)造條件也要上。造假批文、假帳單,虛假編造公司上市前三年的財務報表等等種種造假行為便紛至沓來,形成了對企業(yè)資產、利潤、負債的虛構。如活力28、藍田股份、紅光實業(yè)、大慶聯誼、黎明股份,麥科特等。
第二,上市后為取得增資擴股資格
企業(yè)上市之后要想從證券市場再融資,就必須保持一定的贏利水平來達到凈資產收益率等相關要求。不少上市公司靠自身主營業(yè)務的正常經營是達不到融資條件的,為了達到配股及格線,那些盈利水平較低的上市公司仍然會想盡一切可能的辦法,創(chuàng)造條件爭取實現配股愿望。
第三,為免于特別處理或摘牌
如果某上市公司出現財務狀況或其他異常,投資者難以判定公司前景,權益可能受到損害,證券交易所有權對該公司股票交易實行ST、PT處理。上市公司管理層和地方政府深感壓力沉重。因此,一些上市公司為免于特別處理和被摘牌,也會產生會計造假的動機和行為。
(二)中介機構協助上市公司造假
中介機構主要有:資產評估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證券商、律師等,他們在其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中介機構為爭客戶、搶市場對擬上市公司及己上市公司的造假行為視而不見。審計《檢查結果》批露的十個主要問題中,包括中勤萬信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掩蓋違規(guī)擔保損失虛增利潤一例、德勤華永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逃避稅收一例和中鴻信建元會計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掩蓋擔保事項一例,都屬于對該上市公司進行審計,已經查明上述問題,但其注冊會計師未予以指明。
(三)國家稅務部門縱容上市公司造假
各級稅務部門的經濟收入直接與其任務的完成情況相關,由于利益的驅動,有些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門為維護地方或部門形象,為完成征稅任務,有意識地引導企業(yè)會計造假,行政干預銀行貸款給企業(yè),以解決企業(yè)虛報利潤應上交稅收的資金,對虛假的會計信息聽之任之。
(四)中小股東的投機性
在“一股獨大”的上市公司中,控股股東需要通過提供虛假會計信息,掩蓋其侵害中小股東利益的非法活動,借以轉移上市公司利潤或長期占用上市公司資產。中小股東投機性過強,往往只注重股票的二級市場表現而不關心公司的經營狀況和經營成果,不能形成合法組織或相關利益代表維護自身權益。
二、對上市公司會計造假問題的建議
(一)優(yōu)化股權結構
在我國上市公司中“一股獨大”和流通股過于分散的現象非常普遍,導致關鍵人(內部人或控股股東)大權獨攬,集控制權、執(zhí)行權和監(jiān)督權于一身。不改變公司一股獨大的局面就不能從根本上約束虛假會計信息的問題。通過適當降低股權集中度,在一個公司內形成幾個相對較大的股東,公司治理結構就可能比較健全,會計信息的生成、提供就不會輕易地受制于關鍵人。
(二)建立中小股東權益保護機制
借鑒國外經驗,建立中小股東權益保護機制,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積極鼓勵中小股東參與股東大會,提高中小股東對公司治理的參與程度。
(三)加強中介機構監(jiān)管力度
我國證券市場的眾多會計案件中,瓊民源、銀廣夏、紅光實業(yè)都或多或少與注冊會計師的責任有關,應加強對中介機構尤其是注冊會計師的監(jiān)管?!缎谭ā?、《公司法》、《注冊會計師法》等法律以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中,對企業(yè)會計信息造假、注冊會計師審計舞弊、失誤等失信行為都有相應的處罰條款。一方面要嚴格法律的執(zhí)法工作,對失信者依法嚴厲制裁;另一方面,要進一步明確誠信責任,細化由法律制裁的失信行為及制裁力度,便于執(zhí)法操作。
(四)提高董事會的獨立性,積極推行獨立董事制度
建議修訂法律時對董事會及董事在會計信息披露事務中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做出更為嚴格、具體的規(guī)定。積極推行獨立董事制度,降低執(zhí)行董事在董事會成員中的比例,強化董事會代表全部股東行使職權的功能,改變董事會由控股股東操縱的狀況,淡化董事會直接參與經營管理的職能。
(五)加強監(jiān)事會的監(jiān)督
監(jiān)事會具有監(jiān)督企業(yè)財務、董事和經營者行為的職權,在維護所有者權益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由于監(jiān)事的提名、任命權受到關鍵人的控制,導致其不能獨立地履行職責。目前應提高監(jiān)事的素質及獨立性,強化監(jiān)事的監(jiān)督職能,改革監(jiān)事會的成員構成,允許主要債權人擔任公司監(jiān)事,健全對監(jiān)事會成員的激勵約束和淘汰機制。充分賦予監(jiān)事會實際的監(jiān)督權。
(六)建立股東損失賠償制度
一是凡因公司披露虛假會計信息而導致股東受到損失的,應由該公司及其董事會負賠償責任;二是凡注冊會計師有違反《注冊會計師法》和《獨立審計準則》等法規(guī)的行為,為公司出具虛假的審計意見,從而導致股東受到損失的,應由該注冊會計師及其所在的會計師事務所負賠償責任。對嚴重違法違規(guī)給當事人造成財產損失的失信行為的處罰,應由目前的行政處罰為主,逐步過渡到行政處罰與經濟處罰并重,通過法律的強制性對失信行為起到有力的防范作用和震懾作用。
(七)完善會計法規(guī)體系
會計行為的嚴肅性靠會計法規(guī)來保證。國家要根據新的經濟情況及時地調整會計制度,不斷建立和完善以新的《會計法》、《企業(yè)會計準則》和《企業(yè)會計制度》為核心的配套法律法規(guī)體系,及時調整和解決新舊法規(guī)之間的矛盾和不協調之處,避免執(zhí)法時出現漏洞。同時,要進一步完善會計信息質量檢查公告制度,使會計信息質量檢查工作經?;?、制度化、規(guī)范化。
會計造假是一個歷史問題,也是一個現實問題,通過加強教育、夯實法治建設基礎、加大行政、刑事處罰力度,完整的會計信息時代必將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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