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項稅額需進行轉出,相應的加計抵減額是否需要調減
【問題】
2019年3月認證的進項稅額在2019年8月需進行進項稅額轉出,此時相應的加計抵減額是否需要調減?
【答案】
根據(jù)《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第七條規(guī)定:已計提加計抵減額的進項稅額,按規(guī)定作進項稅額轉出的,應在進項稅額轉出當期,相應調減加計抵減額。
而貴公司2019年3月認證的進項稅額尚未計提加計抵減額,在其進項稅額轉出當期,相應加計抵減額無需調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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